外地僱員與本地僱員成比例才獲批? 社諮會代人資辦澄清從沒硬規定

2016-05-05

【本報訊】坊間一直傳政府規定企業要具一定的本地僱員比例下,才獲批外地僱員。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引述人力資源辦公室澄清,上述純屬誤傳,實無相關硬性規定,外僱申請審批與否視乎個案而定,即便沒本地僱員也有機獲批。

中區社諮會昨請來人資辦個案分析組職務主管鄧慶堅、公關組代聯務主管許僑興,以及勞工局勞動保護處處長李小娉、課程發展處代處長李敏婷等,介紹現行外僱輸入之監管機制,並就完善輸勞制度、審批程序和加強監管等交流。

該會副召集人徐達明和委員關勳杰表示,會上人資辦代表特別和澄清,申請外僱時並無規定要求企業要本地僱員與外地僱員有如一比一、二比一等比例,強調並沒相關法定比例,純屬坊間誤傳。

人資辦續謂,若中小微企有實際需要,假若一個本地僱員也沒有,也是可能有機會獲批外僱,重申審批是視乎每個個案情況而考慮。

傳聞引伸虛報本地僱員數問題

人資辦稱,因應有關誤會,引致有企業為求獲批外僱,做出虛假申報本地僱員數量的行為,實已觸犯法例,但沒提及具體發現宗數、情況是否常見。倆人認為,從官員之表達看,應不是太嚴重。

會上勞工局代表也回應假招工的問題,透露是有開案調查過的,也是有真正能立案,但不多,惟同樣沒提供數據。兩部門又透露,正聯同治安警就以旅客身份來澳見工的問題展開應對工作,但未能提供有措施出台之時間表。

人資辦晚上發稿說明

人資辦晚上發出新聞稿補充,重申該辦一直依政府輸入外僱僅作為補充本地人資不足的政策及《聘用外地僱員法》,並以公平、公正及實事求是的態度去嚴謹審批,確保本地僱員優先就業。

在審批外僱申請的過程中,該辦會因應政府政策、整體社會經濟發展、勞動力市場供需、申請企業的經濟、現有僱員及招聘本地僱員的情況等因素綜合去考慮。

企業在獲批外僱後,須遵守批示規定的本地僱員最低數量保證,若未能維持須向人資辦通報,並說明理由,而該辦會在十五日內定奪。如僱主不守新決定,可導致有關聘用外僱許可被全部或部分廢止。

將加快中小企外僱審批

該辦指,目前獲批外僱的九成以上是中小企,其對中小企業之申請將積極採取扶助措施,加快審批時間,實事求是地協助它們逐步舒緩人資問題壓力,穩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