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立會選舉法今起展諮詢

2016-05-07

【本報訊】政府將修訂《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由即日起展開為期三十日諮詢。上月二十六日,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司長率團前往北京拜訪及交流。她昨日表示,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是政治制度發展的其中一個部份,所以,已報告中央今次的修法方向和整個安排,並獲得同意。

陳司謂間選制度得普遍認同沒逼切修改

月前,陳海帆提及,修訂《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時,將加強間選的競爭性。但是,昨日公佈的諮詢文本卻沒有觸及間選。陳海帆回應,年前,政府曾多次完善、修改間選制度,現時,已有一個相對合理的的制度來體現競爭性,符及澳門的實際情況,得到普遍認同。

而且,二零一三年的第五屆立法會間選過程相對比較順利,取得了良好的成果。「我們經過研究,現時沒有迫切對間選方式和提名限制提出修改方案。」陳海帆表示,若公眾對間選制度有意見,也可在諮詢期內提出。她也提出,增加間選競爭性,亦有賴於各個間選組別參選法人提高參選、競爭意識。

二零一二年,《基本法》附件二經修訂後,立法會直選和間選各增兩個議席。政府今次會否提出修改《基本法》附件二?陳海帆表示,在二零一二年的修訂基礎上,第五屆立法會已在二零一三年順利產生。現行的政治制度符合社會的現實情況、社會各界均衡參與的訴求,是政制發展的重要成果。

經濟深度調整‧政改不宜提

「我們考慮到澳門特區的經濟目前進入深度調整期。特區政府要將主要的精力放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陳海帆表示,基於以上原因,今次只為明年的立法會選舉完善相關法律,也不會提出修改《基本法》附件二。她重申,修改《基本法》附件是很重要的政制問題,是否修改、如何修改的決定權都在中央。

另外,直選議員高天賜參選葡國國會議員。今次的修訂《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諮詢文本建議,明確規定正擔任其他國家政治職位據位人的人士沒有被選議員的資格;也明確規定於擔任立法會議員期間內不得兼任其他國家政治職位據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