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510號
2016年05月10日
星期二
團體遞信反對公帑做人情
2016-05-10
【本報訊】愛護澳門協會昨就澳門基金會向暨南大學捐款一億元人民幣用作建設校舍的決定到政府總部遞信,認為是次捐款並非屬於慈善救助用途,也與《 澳門基金會章程》 第二條所規定的宗旨不符。本月十五日,該會將發起遊行,希望政府撤回捐款,並希望日後大金額捐款先到立法會交待及說明原因。
愛護澳門協會指,收到不少市民及網民向該會表達關注行政長官透過澳門基金會向暨南大學捐款一億元人民幣用作建設校舍的決定,該會認為,澳門基金會的款項屬於公帑,即使其運用於澳門特區境內也應受到嚴格監管,以確保資助的運用符合要求和規範。對於這次捐款予暨南大學建設校舍,有關的監管措施如何能夠有效實施, 該會感到十分困惑和憂慮。
對於捐款理由,愛護澳門協會認為,在澳門基金會的說明中提到對四川災區和貴州、雲南、 內蒙古等落後地區的建設、 扶貧和教育工作都陸續提供了適當的支持、 同時也與包括暨南大學在內的內地高等院校, 例如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人民大學等保持著密切的人才培養和學術合作關係。 顯然地、 這次捐款與支持落後地區根本就沾不上一絲的關係,也與《 澳門基金會章程》 第二條所規定的宗旨不符,可謂出師無名。至於保持人才培養和學術合作關係, 更加難以得出同捐款用作建設校舍存在相關性的結論。雖然澳門基金會一直被坊間視爲權貴的金庫、 予取予攜、 黑箱作業、 有權有勢者愛怎樣花就怎樣花。但是, 這些都是公帑, 是澳門人的共同財富,不能容忍有人任意揮霍之餘, 更加肆無忌憚地拿公帑當做人情, 以滿足個人的虛榮或達到其個人的目的。
由於行政長官崔世安同時兼任澳門基金會信託委員會主席、暨南大學董事會副董事長,愛護澳門協會提出,崔世安應切實履行建立陽光政府的承諾加強公眾監督,包括改變澳門基金會其一貫予人黑箱作業的惡劣形象最後,強烈要求澳門基金會收回捐款一億元人民幣給予暨南大學的決定。並希望日後大金額捐款先到立法會交待及說明原因。
本月十五日下午三時,愛護澳門協會將於塔石廣場發起主題為「反對黑箱作業、收回億元捐款的遊行」,終點站為政府總部,促請政府關注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