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521號
2016年05月21日
星期六
規管公共部門重大開支辯論動議遭否決
2016-05-21
【本報訊】直選議員吳國昌提出辯論動議遭到立法會全體會議否決。辯題:「特區政府須以實際行動遏止在公共部門的工程、採購、服務外判等項目中合謀貪污的問題,包括建立法定機制規定公共部門的工程、採購、服務外判的重大開支必須提交立法會進行公開審議,藉此公開交代各項批給的決定,並立即採取措施,規定公共部門的工程、採購、服務外判的一般開支項目常規性在各公共部門網頁內公佈。」
由行政長官崔世安委任的議員徐偉坤表示,若公共部門的工程、採購、服務外判的重大開支必須「逐單」提交立法會審議,是不符合《基本法》的,更與現時的「行政主導」政治體制背道而馳。他認為,吳國昌提出辯論的主要目的是打開一個修改《基本法》的門口,真是魔鬼藏在細節裡。更說:「佢 (吳國昌) 掘個氹比我哋 (議員) 踩落去。」
直選議員區錦新反駁:「是否違反《基本法》?這裡 (立法會) 沒有人有資格解釋《基本法》;解釋《基本法》的權在人大常委會。在這裡指違反《基本法》,是否凌駕人大常委會?」
直選議員宋碧琪指出,東亞運體育館起初聲稱是十八億,後來超支逾八成;北安碼頭由五點八億增至三十八億;輕軌由四十二億增至一百四十二億,仍未「埋尾」;澳大河底隧道由五億增至二十億;澳大橫琴新校區由五十八億增至一百零二億。「為官者話加就加,似乎對市民來話是缺乏交代。到底,這些錢用於哪裡?」宋碧琪認為,立法會應該監督政府施政。透過吳國昌提出的議論,可以尋求優化制度的共識,令預算監管有度,令議員真正履行監督政府的職責。
十六票反對:馮志強、徐偉坤、?顯輝、劉永誠、唐曉晴、馬志成、蕭志偉 (官委),崔世昌、高開賢、陳澤武、鄭志強、陳亦立、陳虹 (間選),麥瑞權、鄭安庭、黃潔貞 (直選);三票棄權:關翠杏 (直選)、林香生、歐安利 (間選)。缺席:高天賜、梁安琪、何潤生、陳美儀、崔世平、張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