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司直言無隱論私樓公屋 質量差過十五年前

2016-05-31

【本報訊】經屋項目湖畔大廈、石排灣先後出現大面積牆身磚剝落,望廈社屋亦曾出現牆身磚剝落。建築界出身議員馮志強指,公共工程有監理公司都出問題,反而以前沒有監理公屋聽不到此情況,批評政府「多、快、好」建公屋行不通,建議要聘用良心建築公司。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見圖)強調,政府非常重視公共工程質量,但也坦言,現在不論私人工程或公共工程質量都比十五年前差,現在正研究監管公共工程質量的整體法律框架,有需要時將引入新措施。

議員李靜儀指,由公屋工程質量問題帶出樓宇保修期問題,社會也認同有必要延長樓宇保修期和擴大保修範圍,唯獨《都市建築總章程》經過二零零九年及二零一零年諮詢後,沒有公開諮詢結果,工務局原計劃於去年底完成《都市建築總章程》修定工作,將主結構和基礎等涉及樓宇總體安全的措施保修期延長至十年,其他例如機電和裝飾等保修期為五年,為何拖至今沒有下文?區錦新反映,現時石排灣公屋住戶目前受漏水困擾,向房屋局投訴,局方回應保修期很由業主找其他業主負責。

關翠杏批評政府,不能認為《都市建築總章程》技術性強而只向業界諮詢,樓宇保修涉及公共安全,例如善豐花園事件,應向市民諮詢。麥瑞權建議,為建築材料做指引,例如鋁窗拉力測試,油漆厚度等,並將指引要求列入標書,讓承建商、建築工人,按這指引施工,監理公司按這標準檢驗。

公屋質量差,馮志強批評,與政府對公屋要求「多、快」、以價低者得中標的目標和政策有關。他指,以前沒有監聽不到工程質量問題,以前講良心建築商,有自己對建築業的職業道德,在價低者得下,質量一定不會好。建議政府聘用良心建築公司。

羅立文坦言,現在不論私人工程或公共工程質量都比十五年前差,技術規定依然沿用三十多年前法例。政府面對大量工作,有限的人力資源下,工程師都忙於處理日常工作,加上工程量大,不能像以往般到工場稽查進度,唯有聘用監理公司。不過,工程質量問題,第一責任當然然是承建商,現在正研究監管公共工程質量的整體法律框架,有需要時將引入新措施,又指,承建商需用心去做方可提升工程質量。

考慮未來需否強制驗樓

工務局局長李燦烽透露,已基本完成修訂《都市建築總章程》初稿,今年底前可以完成初稿的修訂文本,並正聽取業界意見。他補充,文本建議發展商交樓後首八年業主需要做大廈保養,其後每隔五年要做保養,並考慮未來是否強制性驗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