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601號
2016年06月01日
星期三
地產集團非法集資三股東被捕
2016-06-01
【本報訊】澳門一個從事地產業務的集團三名股東,涉嫌以高息利誘方式非法吸納二十四名男女將資金投入集團,涉及金額達三千三百萬港元。又簽發了四十八張達一千一百萬港元的空頭支票,司警據報拘捕集團三名股東,當中主腦拒絕交代款項流向。司警調查是否有更多集團人士涉案。
高息利誘非法吸納存款涉三千多萬
金管局發言人稱一些未獲許可牌照的機構,如以高息或其他方法向市民吸納存款,已屬違法,刑事罪行。市民難以追討款項,呼籲市民自己作出判斷。
涉嫌簽發相當巨額空頭支票及未經許可而接受存款罪三名男子,分別姓劉(主腦),三十二歲,姓葉和姓林。三人均為本澳居民,屬於本澳同一集團機構的股東,當中劉更為董事。
司警共接廿四事主報案
今年五月十日至三十日,司警局先後接獲二十四名男女報案,於二0一四年開始分別在本澳從事地產業務的某集團,以一點五巴仙至二點二巴仙的高息利誘,將五十萬至一千六百萬港元不等投放於該集團。投資者根據協議收取由集團股東簽發的不同日期支票,於每月指定日期到銀行兌換本金及利息。他們初期均能兌換支票,直至二零一六年一月開始,因銀行帳戶存款不足未能兌換支票,支票金額由四千五百元至一百五十萬港元不等,共涉及金額三千三百萬港元,投資者懷疑有人故意開發空頭支票,向司警局舉報。
司警調查後於五月十九日及二十六日分別拘捕該集團姓葉及姓林股東。移送檢察院。司警又根據兩名疑人提供資料,該集團的劉姓股東是負責招攬客人投放資金到集團,集團至今簽發了四十八張支票中,有三十八張由劉簽發,他更有權處理投資的款項。
主腦被捕拒絕交代資金去向
至五月三十日,劉到司警局檢舉另一宗案件時,司警員發現他涉及上述案件將他拘捕。其人拒絕交代集團的運作及簽發支票情況和款項的去向。司警員正繼續追查是否涉及更多投資者及該集團是否更多人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