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積極草擬管理街市及小販新法

2016-06-01

【本報訊】民署管委會副主席李偉農表示,民署正積極草擬《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小販管理制度法》及《有關售賣鮮活食品: 蔬菜、 肉類及漁獲場所之監管制度》等,主要針對《澳門市市政條例法典》、《海島市市政條例法典》、《市政街市條例》及《澳門市小販、 手工藝者及收賣舊貨者市政條例》內涉及管理街市、 小販及售賣鮮活食品場所的有關條文進行檢討修訂並重新立法和廢止不合時宜的相關條文。

議員黃潔貞提出,現行適用於街市、墓場等法律條文已有二十多年沒有修改,對於這一籃子的法例,民署修改進度如何?另有議員關注到,《零售肉類漁獲、 禽鳥和蔬菜場所的發牌規章》於今年四月生效,民署開放街市半徑範圍內鮮活零售牌照,未來街市定位如何?街市未來還有生存空間嗎?也有不少議員關注到,增發該類牌照後,民署是否有足夠稽查人手巡查,在食品安全上嚴格把關。

李偉農指,民署正積極草擬《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小販管理制度法》及《有關售賣鮮活食品: 蔬菜、 肉類及漁獲場所之監管制度》等,主要針對《澳門市市政條例法典》、《海島市市政條例法典》、《市政街市條例》及《澳門市小販、 手工藝者及收賣舊貨者市政條例》內涉及管理街市,小販及售賣鮮活食品場所的有關條文進行檢討修訂並重新立法和廢止不合時宜的相關條文。明確訂定相關違法行為及罰則,建立公平衛生經營環境,保障市民消費權益及食品安全。《澳門市市政條例法典》、《海島市市政條例法典》將會廢止,由公共地方總規章補充。目前已就《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及《小販管理制度法》草案內容向業界諮詢意見及舉行解釋會, 並分別向相關社團及業界就草案文本進行諮詢, 現正就相關法例草擬文本進行調整。《 有關售賣鮮活食品: 蔬菜、 肉類及漁獲場所之監管制度》諮詢文本正在籌備進行中,主要對鮮活食品進口後各銷售環節的監管,以及保障食品安全及提高經營者責任等,爭取於本年內就有關草案進行公開諮詢。而為提昇街市競爭力,民署會持續優化街市內設施、 設備及營商環境。

他續指,《 市政墳場規章》 已被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生效的第三十七/二零零三號行政法規《 墳場管理、 運作及監管規章) 廢止,民政總署按該法規規定管理公共墳場, 並對私人墳場的運作出監管。民署會按照墳場運作實際情況, 定期審視有關行政法規的適用性。

民署管委會委員吳秀虹表示,民署有八十至九十人負責食品檢驗驗疫及稽查工作。又會聯合海關進行打擊走私,由源頭睹截未經檢驗檢疫食品進入本澳。民署去年三千三百多次巡查中,未見有異。

就《 有關零售肉類漁獲、 禽鳥和蔬菜場所的發牌規章》,李偉農指,目的是為開放更多經營者進入鮮活食品零售市場,提高行業產品及服務質素競爭性、令市民得特區政府一直致力維護本澳的食品安全。他指,鮮活食品從進口到運送到銷售各環節都有嚴格的衛生要求,以保障?生及質量。對於日後街外店舖申請出售鮮活食品、 其店內設施設備、 環境衛生及食物衛生均須符合既定之條件,以及須遵守《食品安全法》、《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 等法律之規定,經綜合評估方可獲發出準照。民政總署亦會對有關場所進行定期及不定期的?生巡查及監察、 以避免對週邊的居民及環境產生?生的影響。倘發現店舖違規將暫停營業,嚴重違反者將取消牌照。

另外,宋碧琪議關注到民署綜合服務中心一站式服務,她希望,增建離島及其他綜合服務中心,加入更多服務,方便市民。民署管委會委員馬錦強表示,筷子基服務站已完成工程設計, 短期內將開展裝修工程,並同步進行人力資源籌備和職前培訓, 爭取於本年第四季啟用,填補該區人口稠密但缺乏服務點之空白。民署亦已計劃將目前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提供的四個公共行政部門, 包括統計暨普查局、 勞工事務局、 社會工作局及環境保護局具條件之代辦服務擴展至各區市民服務中心。現階段已完成收集部門意見及正進行服務延伸之可行性研究工作、 預計年中起, 將逐步落實把具可行性之代辦服務項目有序推展至各區市民服務中心,二零一七年可加入驗筆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