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603號
2016年06月03日
星期五
藍屋仔對面土地須留作開放空間官沒回如何賠償
2016-06-03
【本報訊】城市規劃委員會昨午討論「體育路與學院路交界一幅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該土地位於澳門奧林匹克游泳館和澳門三育中學之間,將興建公共房屋及社會設施,樓宇最大許可高度為九十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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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上述地段用於興建公屋,委員梁頌衍「有少少保留」。他指出,該區基本上已用於體育用途,整體的配置不是很合適在那裡興建九十米公屋。相關土地若保留給體育、康體設施更是適合,甚至可考慮興建學校。委員胡玉沛表示,公屋是入住率較高的建築物,政府回應住屋需求時,也要考慮現存社區的狀況,例如:人口結構、車流等。他坦言,市民已經覺得政府「逢地插塔樓」。
委員胡祖杰表示,上述地段旁邊已有學校,若興建公屋後,居民可能受到學校的聲音的影響。另外,周邊的體育設施 (足球場、藍球場等) 開放至晚上十一時,發出的光線非常強烈,將對居民造成影響。他也指出,上述地段對面的澳門運動場早已設置需要高於周邊建築物的「聖火台」。若九十米公屋落成後,相信這個本澳惟一比較符合標準的運動場,再不能舉辦需要點燃聖火的大型運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