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610號
2016年06月10日
星期五
由大學生街頭賣藝被拉說起
2016-06-10
三名大學生,街頭來賣藝,只稍展歌喉,即被警「拉走」。「阿蛇」去拉人,交民署處理。濠江曾聲喧,展文創技藝,可惜陳年法,卻把藝人壓,展才卻被拉,矛盾令人翳。
三個大學生,更係「馬交仔」,年青亦有為,公眾展歌藝,目的展才華,吾係等錢使。點知個「阿蛇」,卻阿茂做餅,正經事唔理,卻拉班「靚仔」。話公眾地方,擺攤來獻藝,根據老「皇榜」,要入稟衙堂,等老爺批文,還要耐性等,手續繁亦多,等到「蚊都瞓」。
皆因蓮花地,好嘢唔留多,煩例多籮籮,官僚亦低效,小事卻長拗!大事無人理,做雞毛蒜皮,卻要分毫厘。運作常笨拙,星斗小蟻民,氣憤激「嘔血」。
話說藝術國,西洋法蘭西,藝都俏巴黎,藝人多如蟻,市內遍藝墟,「樂隊」一隊隊,街頭與巷尾,英氣大畫家,煙斗咬咀巴,濃眉大把鬚,畫板剛豎起,飛筆作名畫,不論樸素描,塞納河風光,巴黎聖母院,瘋狂抽象派,寫真工筆畫,各式藝術品,豐盛若藝林。
各國之藝人,僅甫抵巴黎,手臂夾畫板,手抽小提琴,雜技、魔術師,四面八方至,各自擁地盤,即設帳「開館」,百般之耍藝,任遊客觀睇。
對於藝術家,巴黎甚優惠,管理甚寬鬆,只稍作登記,冇衛生問題,歌、樂無噪音,對於賣藝者,城管不收費,更遑論警察,除非生罪案,甚至主動嚟。目的讓藝人,隨意展才藝,藝花遍地放,藝術氛圍旺,藝城名更響!
澳為旅遊城,近年催文創,對於藝術家,仰或賣藝人,應提供方便,讓其展才能,陳年老陋規,應刪除徹底,讓藝術之花,到處現朱華,街頭與巷尾,廣場大笪地,到處歡聲笑,旅遊旺起飛。
‧揚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