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現有存款要進取投資須參與計劃才行

2016-06-14

【本報訊】社會一直有意見認為,政府的撥款注資對未夠年齡提取公積金帳戶款項的居民不公平,因在通脹下必然越來越縮水貶值。社保基金指出,若居民日後參與供款計劃,就可選擇投資基金增值,不然將被維持現行審慎風險原則去管理。

政府一○年建立公積金制度,每名合資格開戶居民可獲一萬元「鼓勵性基本款項」,而隨後每年政府又作「預算盈餘特別分配」六千或七千元,有關帳戶和款項未來會轉入新制的公積金個人帳戶中的政府管理帳戶下。

以至今若未滿六十五歲提款資格的居民為例,加上利息收益,其帳戶結餘應有四萬四千多元,加上下月新一年政府注資七千元,即會有逾五萬一千元,惟居民都是只能看不能動。

社保基金技術顧問高級技術員何凱生表示,是次草案建議若居民參與個人供款或共同供款計劃,是可以申請把政府管理帳戶的款項,分配投放去合資格的退休基金產品上,每年限進限出各一次。

一般要到六十五歲才可提取帳戶款項。行政管委會主席容光耀補充,六十歲的退休人士也可申請提款,而也會像公積金制度一樣有例外許可的情況也可提前提款,具體留待法案討論時再詳細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