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618號
2016年06月18日
星期六
渡船街一號業主望盡早恢復清拆
2016-06-18
【本報訊】待評定為新一批文物保護清單之一的渡船街一號,其業主昨早到政府總部遞信,業主劉秋林指,渡船街一號由當初於二零一三年清拆之今已有三年,早前絕大部份文遺會委會也不認為渡船街一號具保留價值,雨季及颱風季在即,希望當局盡快批准恢復清拆該建築物,保障途人安全。
劉秋林及另外兩名業主,包括李家華、丁文禮三人聯名向行政長遞信,就渡船街一號安全狀況,向當局提出希望盡快批准恢復清拆該建築物。
劉秋林表示,進入雨季,近日香港及本澳有多宗建築因天雨倒塌。並指,渡船街 一號由二零一三年被下令停止清拆至今已接近三年,憂慮進入雨季和颱風季節,建築物保持現在帳篷和被部份清拆的狀態下,建築物會對途人安全構成危險。他認為,文遺會和大部份數意見均認為渡船街一號不列入文物清單,在途人安全前提下,希望文化局無需等待新一輪文物保護清單出台,先批准可以拆卸渡船街一號。又已向工務局和文化局去函,希望盡快批准清拆。
業主過去曾表示,考慮向政府對拖延清拆及發展造成的損失作追討,新一輪文物保護清單亦未必被列入其中,但發展被拖三年多,會否仍考慮向政府追討損失?劉秋林表示,將會視乎未來發展情況,例如﹕「如果能夠按業主和民調的意見, “乜都有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