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0618號
2016年06月18日
星期六
鄰近核電廠距澳超二十公里 最高級別事故 澳人也不需撤
2016-06-18
【本報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和新聞局昨日合辦「中國廣核核電發展及台山核電站工程進展情況介紹」澳門傳媒機構講座。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本澳處於鄰近核電站的距離超過二十公里,根據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標準,即使核事故被評為最高的七級,在一般情況下,本澳不需要進行疏散等全面的防護措施。他指出,日本福島事故被評為七級,而台山核電站與澳門的距離為六十七公里。
「這 (不需要疏散等) 不是澳門執法或內地核安全部門講的,這是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標準。」黃少澤指出,在一九九五年開始,澳葡政府已制定核意外應變計劃。二零一一年,特區政府評估及完善計劃,並制訂《鄰近地區核電站事故應變計劃》。當年,國家的環境保護部也就上述計劃回覆:澳門特區距離電站較遠,即使核電站發生嚴重事故,不需要採取隱閉、撤離等大規模早期防護行動。
組織參觀台山核電站釋公眾疑慮
黃少澤也表示,去年,政府再完善《鄰近地區核電站事故應變計劃》(http://www.gcseg.gov.mo/tc/nuclearplan.pdf)。下星期,各行動部門將重新評估、完善現有應變方案。另外,內地專家也會評估本澳的方案,本澳將會與內地建立即時通報機制,及時公佈最新動態。還有,本澳將組織政府的工作團隊、媒體、社會人士、青年前往台山核電站參觀、訪問,從而了解情況,釋除疑慮。
「我們對 (核) 問題是充份重視的。」黃少澤指出,中央政府得悉澳門居民對台山核電廠的憂慮。在特區政府請求下,中央相關的部委、廣東省政府、廣東省核電的相關公司、台山核電公司於四十八小時內組團來澳,出席了兩場專題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