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追加文化 按期完工有獎 關姐認可一試

2016-06-25

【本報訊】政府在輕軌車廠工期訂定十四個時間點,若承建商能按時或提早達到各時間點的要求,便可獲得約八千萬元的獎金。直選議員關翠杏 (見圖) 認為,為了趕及輕軌氹仔段在二零一九年通車,也為了扭轉現時陋習,真的需要嘗試新的做法,以探討將來如何改善制度。她說:「我希望可以成功。」

關翠杏指出,以往的工程是開標競爭的,看似很公平。然而,價低者得再層層分判,並出現壓價的問題。導致九成以上的工程不能如期交貨,必定大量「追加」工程費,浪費公共資源,而且,失去的時間成本也是無法計算的。

由於政府邀請多間公司競投輕軌車廠工程,關翠杏估計,在競爭下的價格不會太高。相信投得工程的公司應不想只賺取合理的低價,也有把握如期或提早完成工程,賺取八千萬元的獎金。加上,今次輕軌車廠工程每延遲一日完工便被罰款九十五萬元,以往低價投得工程後延誤、追加的文化或者可以改變。

對於政府明年解散運建辦,並設立新的公司負責輕軌。關翠杏認為,現行公務員體制難以聘請專業人士,新的公司可從外地引入專家。她也知道,運建辦的人員,無論高層或基層,將會前往香港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