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碗 官意何為?
2016-07-11
前言
四月初,路環荔枝碗船廠的安全受到關注。出現部份棚頂塌陷後,在五月底被政府圍封。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荔枝碗的問題突然轉到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身上。因為,「路環舊市區荔枝碗規劃研究」一直由土地工務運輸局牽頭,文化局和港務局也有參與,並在二零一三年公佈後再沒有新的跟進訊息。
譚俊榮「上任一年多以來」(這他常用的說法),著手拆毀舊愛都酒店、新花園泳池、加思欄兩幢葡式小屋,更以閉門會議方式來取得文化遺產委員會的認同。市民看在眼裡,早已批評這個理應負上保護文物責任的司長是「文物終結者」。路環荔枝碗會否也難逃厄運?
翻看昔日新聞,譚俊榮在今年一月被學生問及荔枝碗的活化。他沒有提及保育,卻揚言政府可牽頭帶引旅客到該區。更意想不到的是,政府一直以整個荔枝碗片區來研究如何規劃,現在卻被「拆件」發展:譚俊榮在五月尾表示,將收回三間路環碼頭附近的船廠,發展為文創中心平台。
為何又是文創?為何又是旅遊?支持這兩個方向的研究在哪裡?數據在哪裡?又是來自長官意志?誰又從中獲利?更重要的是,保育在哪裡?無可否認,譚俊榮曾提及「活化」船廠,但是,他所講的「活化」會否最終又變成拆毀重建?不要忘記,他上任數月後的最初說法是「再利用愛都」!
今期特輯,本報將與讀者重溫「路環舊市區荔枝碗規劃研究」。該研究綜合分析了該區的建設環境、水岸肌理結構、道路系統、工業遺址特色、旅遊條件、經濟情況及風俗文化背景。並清晰指出,規劃方向是以居民為主、旅客為輔。有理有據的研究結果,現在竟被擱置,卻沒有詳細的、具說服力的原因。
今期特輯也會列出由國際工業遺產保存委員會起草的《下塔吉爾憲章》的部份條文,它們都是保育工業遺業的原則,得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最終批准。也會引列外地專家的意見。尤要指出,為完整地保留荔枝碗區的城市肌理及船廠結構,二零一三年的「路環舊市區荔枝碗規劃研究」早對船廠提出臨時保護措施。
包括:當船廠需進行維護時,使用人須向相關權責部門申請並獲得同意,而船廠之維修工作文化局及相關職能部門落實。為配合上述修復工作,二零一三年起發出的水位紙,加入准照持有人必須促進及許可相關部門進行船廠結構之修繕工作之條款。
令人質疑的是,二零一三年已有上述臨時保護措施,為何船廠今天出現安全問題?哪一個部門需要負上責任?這會否不是局級的問題,而是更高層有了新的計劃,下令丟棄船廠至不能修復?現在面對珠三角地區的重要木船工業遺址有何原因不是以保育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