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利用… 選擇和妥協

2016-07-11

林曉薇 (時任國際工業遺產保存委員會理事、國際工業遺產保存委員會臺灣年會籌備委員會主席、中原大學建築學系助理教授) 在二零一四年的《臺灣建築學會會刊》指出,近年來再利用風潮下,文創產業投入產業文化資產營運,如:酒廠及菸廠轉型的文創園區、糖廠再利用、礦業博物館及園區等。

她引借國際文化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 (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Monuments and Sites) 秘書長揭露,這波再利用工業文化遺產場域的最大弱點,「人」及「機具文物」常是再利用計畫下最早被清空處理的障礙物,難以完整呈現過往產業製程與勞工文化紋理的樣貌。

原來,二零一三年,臺灣曾舉辦三天的「糖鐵產業文化地景前進再生規劃國際工作坊」,實驗性以國際工作坊暨論壇,為溪湖糖廠 (http://www.tsc14.com.tw) 擬訂長期發展計劃的基礎。工作坊結合了專業者的知識傳播之外,還有多方的參與者,如:糖廠員工、公部門、文史工作者、研究人員及學生,年紀從二十歲到七十歲。

尼爾.卡森 (Neil Cossons,時任英國國家遺產委員會主席) 在二零一二年的國際工業遺產保存委員會的臺灣年會中演講 (刊載於《文化資產保存學刊》)。他指出,多數人假設活化再利用是多餘工業建築物的唯一未來;更糟的是,除非有可行的商業利用機會,不然這些工業建築物根本不值得被留下。

「活化再利用雖然常是唯一的解答,但需要小心並有技巧地來進行處理。」尼爾.卡森坦言,工業建築物是否進行活化再利用的決策過程,應考量其固有的歷史重要性,但唯有透過詳細闡述工業建築物的價值,並清楚地在保存計畫中言明,才可避免這些建築物遭受不當的處置。

「我們也應認知到廢墟也有其價值,它們被時間所遺棄了,又或許我們應該讓廢墟保持原有的樣子。」尼爾.卡森指出,在頹圮的狀態中,保有未被觀光產業破壞的原貌,未受保護者的清理工作處置過,也未曾受窺伺的汙染。地景的衰敗是一個自然與無可避免的結果,但殘存下來的痕跡卻能與未來的世代進行對話。

派屈克.維安納 (Patrick Viaene,時任工業與科學遺產基金會主席) 也是臺灣年會的講者。(講辭刊載於《文化資產保存學刊》) 他說:「舊建築和具歷史意義的室內裝潢,包含不同的人文和普世價值,毀壞的將永遠無法復原而永久失去,而事後的重建都是假的!」

他認為,再利用意味著兩個極端之間的選擇和妥協:對現存結構和遺址細節最大的尊重與保存以及詮釋遺址的自由、新的附加形式和功能。每個再利用的案例都是具有挑戰的,並沒有普遍共通或預設的解決方法或是良好的方案的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