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強制央積金法案初步完成討論

2016-08-09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經過合共九次會議後,已初步完成討論《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待政府修改文本四大重點,包括非僱員因素終止勞動關係中首三年權益歸屬比例、只需僱主單方同意就可加入《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吸引企業加入制度的稅務優惠年期及原有私退金人士能否於沒有限制下於六十歲提出申領央積金。

委員會主席關翠杏表示,政府稱社會保障基金將綜合考慮立法會及法律意見後,將會調整條文及制定新文本。委員會希望政府爭取今年底前能提交法案新文本,以及於下個立法會期完成法案。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就《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與政府共召開了八次會議,以及一次內部會議。昨日終於初步完成法案的討論。政府會按四大重點﹕一、原有私退金人士能否於沒有限制下於六十歲提出申領央積金。

二、對加入《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企業提供加入後首三年多兩倍稅務優惠,還是按法案原定條文,於法案實施後首三年對加入的企業提供額外兩倍稅務優惠作出考慮。

三、非僱員因素終止勞動關係時,即結業、欠薪等情況下,僱員能領取僱主供款部份比例的權益歸屬比例問題。

四、只需僱主單方同意加入《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無需僱員同意。

關翠杏指,政府指法案問題複雜,需要就問題聽取法律意見、其他部明意見等再作研究。由於法案通過後仍有半年時間銜接,以及今屆立法會期僅餘下一個會期。委員會質疑,法案能否爭取二零一七年底落實,提出希望政府爭取今年底前能提交法案新文本,以及於下個立法會期完成法案。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葉炳權表示,社保基金綜合委員會意見後,將會研究如何完善法案新文本。至於是否實施三年後會過度至強制性央積金?他稱,仍要視乎執行報告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