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兩子過檢院後獲釋

2016-08-13

【本報訊】前日,愛都酒店外牆出現「文物殺手譚俊榮」的大型直幡約十分鐘。隨之,新澳門學社理事長鄭明軒及理事林納麟被警員押走,被指涉嫌犯侵入限制公眾進入之地方罪和毀損罪。

兩人被通宵扣查在警署內近二十小時後,約於昨午二時半,他們被反手鎖上手銬移送到檢察院門外。現場約有十名便衣警員,有的拍攝過程,人數多於採訪的記者。有記者追問兩人有否後悔,其中一名學社成員稱:「影張相啫,有咩好後悔?」

約四個小時後,兩人約於傍晚六時四十五分在檢察院刑事起訴法庭獲釋。在場等候多時的新澳學社成員和支持者遞上鮮花。

《論盡媒體》報道,繼二零一四年「特首民間公投」擺設街站,今年五月「回水大遊行」後步行上主教山,今年七月向立法會遞信要求改革澳基會,新澳門學社理事長鄭明軒已有三案在身。加上今次被控兩條刑事罪,共背負五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