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強積金十六年

2016-08-22

香港經過長達二十年的社會蘊釀及立法拉鋸後,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正式推行強制性公積金制度,所有年齡介乎十八至六十五歲之間的全職及兼職僱員,以及自僱人士,其及僱主必需參加各供款月薪百分之五的強積金供款計劃。(月薪七千一百元以下僱員可以自願選擇參與供款)。實施十六年來,雖然受到的負面評價,包括管理費貴、回報低不少,也有正面評價。

香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高級經理陳安定早前來澳主講“香港強積金制度的發展及於退休保障中的角色”時指出,不少僱員在指責強積金計劃未完善的同時,亦給予強制金為他們帶來一定退休保障的正面效果。又指,任何制度推行初期都需要社會蘊釀及時間,要多推行宣傳,讓市民認識退休保障制度,有利政策的推行。

評價有負亦有正

香港推行了十六年強制金,現有十五間受託人合共管理二百八十萬人、共八百萬個帳戶。由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底,累積資產約五千九百億元,當中約一千一百四十億元(約百分之二十)屬扣除收費後的投資回報,年均回報率為百分之三點一,扣除開支後淨回報為百分之二點六,跑贏年均通脹。受託人合共瓜分一千一百四十億元,佔強制金累計資產五分一,數值上令人感到管理費實在高昂。在此開支中,以行政開支所佔比例最高,高達四成多,投資管理僅佔三成多,另保管人收費佔兩成多。反映出收費,尤其行政開支有壓縮空間。

強積金推行十六年來,受到不少負面評價,包括管理費貴、回報低。若單以一千一百四十億元,約佔強積金總資產百分之二十來看,金額的確不少,不過,若以八百萬個帳戶攤分這筆賬,是否太高,見仁見智。陳安定也承認,香港強積金計劃的確受到管理費貴、回報低的負面評價。但亦有正面評價。他指﹕不少僱員在指責強積金計劃未完善的同時,亦給予強制金為他們帶來一定退休保障的正面評價。

香港計劃年底推出「核心基金」降低收費

香港今年底計劃推出年均管理費連同經常性實體開支僅百分之零點九五的「核心基金」,進一步降低市場收費,並計劃將之滲入各個計劃當中。陳安定認為,澳門推行強積性中央公積金時,可以為市場定出一套指標性收費,及設立該類的基金滲透於各投資計劃中,讓市場透過競爭,將管理費調低。縱觀香港,強積金年均扣除開支後淨回報為百分之二點六,略跑贏年均通脹。他指,強積金是講求長線,二、三十,甚至四十年的計劃,賬戶持有人應以平常心面對市場波動和回報,不應著眼一、兩年的回報率。

著眼長線,讓社會多了解有利推行

澳門先由非強制性公積金制度行起,推行三年後再檢討計劃和經驗,研究如何邁向最終推向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在《非強制性公積金制度》法案在立法會般性討論時,商界議員批評,為僱員供款,是為經營困難的中小企百上加斤。陳安定解釋,強積金(央積金/公職金)制度,是構建五大退休支柱之一,對企業而言,雖然是增加一定開支,可以增強員工歸屬感和留住員工,長遠而言,對企業有利。相信僱主會懂得選擇。

他補充,一項新制度/措施推行初期,都需要社會醞釀及時間,要多推行宣傳,讓市民認識退休保障制度,有利政策的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