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1018號
2016年10月18日
星期二
台灣大法官被提名人贊成 通姦除罪、支持同性婚姻
2016-10-18
【香港中通社10月17日電】台北消息:台灣“立法院”17日審查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資格,被提名人張瓊文回應立委詢問時表示,贊成通姦罪應該除罪,認為婚姻不應該由刑罰來維繫;她也表態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讓每個人都有家的歸屬感。
台灣“總統府”日前宣佈司法院正副院長及五名大法官被提名人的名單,並送“立法院”同意。張瓊文作為唯一一位女性被提名人,立委審查時圍繞性別議題提問。
首先是立委陳曼麗提問通姦罪是否有必要,張瓊文則認為,婚姻不是用刑罰來維繫的,認同通姦罪應該除罪化。她指出,對婚姻不忠貞的大部分是男性,因法律的介入,會讓雙方心中的疙瘩更深,對於子女後續的教養,會形成子很大的陰影。
此外,針對同性婚姻合法化及多元成家議題,張瓊文也表態支持。她說,自己過去對同性戀、跨性別爭議抱持懷疑態度,但閱讀文獻後發現,這些傾向幾乎是先天的。她認為台灣可仿照德國立特別法,保障這部分群體與異性戀享受同樣的權益,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社會爭議很大,對於社會能否接受沒有把握。
立委蔡易餘則詢問張瓊文,基於性別平權的概念下,同不同意女性與男性一樣要服義務役?張瓊文表示,如果女性在兵役內容上有不同安排,是可行的。她以法警為例,過去法警被要求不能限制女性名額,結果女性法警比例大增,男性受刑人比例遠高於女性,但在生理限制下,不能讓女性法警戒護男性被告,造成很多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