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1117號
2016年11月17日
星期四
全面使用教青局與人教共同編寫中史? 特首語焉不詳‧教青局急發稿澄清
2016-11-17
【本報訊】直選議員麥瑞權昨午在立法會再詢問本澳何時有歷史科統一教材。行政長官崔世安表示,認同歷史科的重要,它可增加青年祖國和澳門歷史認識,培養愛國愛澳情懷。並指出,教育暨青年局將與人民教育出版社共同編寫、出版初中、高中中國歷史的專用教材,將於二零一九 / 二零二零學年全面使用。政府也會加大力度,培養更多歷史科的教學人員。
崔世安發表上述言論後,社會立即出現反對統一歷史科教材的聲音。教育暨青年局在晚上十一時後發出新聞稿,題為「配合課改開發本地特色的教材 中學《歷史》絕非統一教材」。
教青局表示,根據二零零六年頒布的《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培養學生「愛國愛澳、厚德盡善、遵紀守法」的品格,尤其是「對國家和澳門的責任感」、「能以中華文化為主流,認識、尊重澳門文化的特色」。政府已經頒布及按序實施的「課程框架」及「基本學力要求」提出重視發展學生各學習領域的素養,並因應不同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習特點及需要,訂定系統性的課程內容。
為有效落實課程改革工作,特區政府持續投入資源,優先開發具本地特色、以及因應學生發展需要的本地教材及教學資源,先後出版品德與公民、性教育、澳門文學、澳門地理、葡語等教材,並正在開展小學常識教材的編審工作。
教青局也指出,該局正與人民教育出版社探討共同編寫及出版初中及高中的《中國歷史》教材,當中包括中國傳統優秀文化的內容,確保古代史和近代史比重的合理性和完整性,並兼顧文化史、經濟史和社會史等內容,為學校及教師提供優質且切合澳門學生所需的教材,讓教師有更多教學資源開展多元化的課堂教學。
「特區政府依法確保學校選擇教材的權利。」教青局表示,《基本法》及《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均保障學校享有辦學自主權及教學的自由,學校可按照教學需要,選用合適的教材。未來,特區政府會一如既往依法維護學校的教學自主及選擇教材的權利,並持續豐富有助落實課程改革的各類教學資源。
另外,官委議員蕭志偉指出,本澳的非高等教育普遍以「應試教育」為主。崔世安覺得,應試教育的制度有利有弊,一方面能夠保證學生全面接受基礎知識,以及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另一方面則存在片面重視考試,局限學生的創造力、發展。他說:「(學生) 多年由細至大 (在考試中) 競爭,可能真的太辛苦。所以,創新的 (教育) 思維可能是有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