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61207號
2016年12月07日
星期三
無需立法強制 羅司:驗樓如驗身
2016-12-07
【本報訊】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李燦烽指,《都市建築總章程》已完成初稿,將改為由一項法律和一項行政法規構成,仍就部份條文作修改,包括不按照法例要求進行強制驗樓的罰則。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則指,《都市建築總章程》複雜。對是否需立法強制驗樓,他個人認為﹕驗樓就如驗身驗車,隔一定時間需要自覺維修保養。認為無需要強制立法驗樓。
議員何潤生追問,《都市建築總章程》的修定進度。李燦烽指,《都市建築總章程》已完成初稿,正進行意見收集後的條文修改。《都市建築總章程》將改為由一項法律和一項行政法規構成。他透露,較大調整的條文包括﹕不按照法例要求進行強制驗樓的罰則,將強制驗樓年期由樓宇落成後十年縮短為五年。工地基結構保固期由五年延至十年,防水、排水、電力、通風、外牆飾面保固期延至五年。
對於要立法強制驗樓,羅立文不認同需要立法強制,因為會帶來一大堆後續工作。他以身體檢查作比喻,指﹕「幾十歲人都要去驗身,無法律要求一定要去睇醫生」,驗樓就如驗身驗車,隔一定時間需要自覺維修保養,可以靠宣傳教育,無需要強制立法驗樓。
在公共工程評標上,議員提出希望公開標書的評分,使評標更有透明度。羅立文稱,去年曾就評標標準進行過一次調整,但調得一邊又要引伸出另一些問題,未來仍需要繼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