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會234票通過總統彈劾案朴槿惠職權暫停

2016-12-10

【香港中通社12月9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陶璞久) 韓國總統朴槿惠彈劾案於9日在國會全體會議上獲得通過。國會以234票贊成,56票反對,2票棄權,7票無效,通過彈劾總統朴槿惠的議案,贊成票數遠超通過彈劾案所需的法定票數200票。朴槿惠成為韓國歷史上第二位遭彈劾停職的總統,今後由國務總理黃教安代行總統職務。在國會向憲法法院提交彈劾建議書之後,憲法法院將會進行審理,並在最長180天內做出最終判決。

這份彈劾動議案由在野黨和無黨派議員3日凌晨向國會提交,在野黨陣營8日向國會全體會議正式報告。韓國媒體報道,彈劾動議案主要涉及朴槿惠「親信」崔順實干政、「歲月」號沉船事件的應對以及崔順實涉嫌脅迫大企業向其控制財團捐款案件,指稱朴槿惠任職期間存在違反憲法和法律行為。另外,彈劾事由還包括總統明確存在侵害國家與國民利益的行為,背叛了國民的信任,喪失了總統資格。

法律專家指出,從法律的觀點出發,總統是否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和背叛了國民的信任是憲法裁判所裁決時考慮的核心事項。

贊成彈劾的一方認為,彈劾事由充分。但也有人持不同看法,尤其是認為在行賄罪名方面,檢方目前還不能充分、明確地查明相關情況,因此在今後特別檢察官進行調查的過程中,須查明總統行賄的事實根據,調查結果將對憲法裁判所的審理起到決定性影響。

韓國國會共有300個議席,彈劾案獲得通過至少需要200張贊成票。2/3以上的國會議員投下贊成票、即200票以上,彈劾案便可過關,屆時,國會議長丁世均會把彈劾議決書副本送往青瓦台,朴槿惠接到彈劾議決書後,總統職權立即停止,而由國務總理黃教安以「大統領職務代行」的代總統資格掌理國政。

同時,韓國國會也將把彈劾議決書副本送至憲法法院,讓大法官們覽閱和審議,最長可達180天,在9位大法官中至少要有6人同意,彈劾案才告過關。期間,朴槿惠在外交、國防和行政方面將被停止執行職務。

韓國憲法第65條第3項規定:「彈劾追訴當事人,在彈劾審判之前,不得行使其權限。」因此,在憲法法庭作出彈劾審判之前,將由黃教安國務總理代為行使總統權限。但是,總統的身份保持不變,可以繼續使用青瓦台官邸,警衛、禮賓以及「朴槿惠總統」的稱謂也維持不變。2004年盧武鉉總統在憲法法庭作出審判之前,主要停留在官邸內,由前總理高建代為行使總統權限,運營國政。

韓媒此前報道稱,若憲法法院認定彈劾理由成立,韓國即可提前舉行下一屆總統選舉,保守和進步陣營之間的博弈也將由此展開。在野勢力將繼續敦促朴槿惠立刻下台,同樣難免與執政黨發生正面衝突。

2012年朴槿惠當選總統成為韓國歷史上的第一位女總統,也是東亞國家中的第一位女總統;「親信門」爆發之後,朴槿惠先後創造了民主化歷史上支持率最低的總統、遊行示威反對人數最高的總統的紀錄。

此次彈劾通過,意味著朴槿惠或將成為韓國憲政史上第一位被彈劾的女總統,以及首位任期未滿就下台的韓國總統,也是將讓韓國民主化後首次實施夏季大選的總統。

此外,如果朴槿惠被彈劾下台,將不能參加之前商議的2016年中日韓領導人會議,她也將成為韓國第二位在任期間沒有訪問日本的總統(前一位為其父朴正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