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千多罪名內容粗疏 何超明指殺紅了眼

2017-01-07

【本報訊】何超明涉貪案昨續審。何超明被指操控檢察院的購買及訂造合同,從中獲利。何繼續否認全部控罪,並批評起訴書千多條罪名內容粗疏,根本是「殺紅了眼」,質疑何須「咁大仇口」、一換屆就做嘢?

何超明被指在二○○六年至二○一○年期間的三次防彈玻璃檢測合同批給中,指示下屬或親自制作建議書指定公司承接,總判給金額為三十七萬多澳門元,但由於相關公司完全無提供任何實質服務,因此,獲利總額為百分之百。

何超明否認控罪,指十年前的防彈玻璃有無做檢測,根本無人能夠舉證,控方以此對他作出指控是太苛刻,他不清楚情況,亦無犯罪,並指起訴書的理據不充份,對他本人不公平。他說,當年是警方來視察,認為基於當時的治安環境情況,建議檢察院安裝防彈玻璃。他是履行應有職責。

何超明又被指透過創立犯罪集團開設的空殼公司,承判檢察院各辦事處遠端監察服務,但從未提供服務,涉款四百多萬元。助理檢察長陳子勁質疑何超明為何沒看清內容便簽署合同,何超明回應稱,可參看檢察院組織與運作章程,遠端監察服務屬保安工作,與檢察長工作有距離,要他簽名的合同不是卷宗或報告,他不會細閱,簽署合同只是履行法定職責。

咖啡大家飲‧飲完就告我

另外控罪中包括多次購買咖啡粉從中獲利,很多合同都是何超明簽署的。何超明答辯稱,簽署文件只是履行法定職責,而且檢察院有很多職員愛喝咖啡,批評「咖啡就大家飲,飲完就指控我犯罪!」

何超明被指透過兩間公關公司,利用公帑支付女性友人王顯娣等非檢察院人員的機票、食宿、交通及導遊等費用,涉嫌詐騙公帑一百七十二萬澳門元。

何需抹黑?自嘲己黑無再黑

何超明否認控罪,並反對控訴書特別提及「女性友人」的字眼及她們的名字,但當中很多男性則不提及,做法不公;又質疑控訴書不用「女士」等其他稱呼是控方有意抹黑,直言要抹黑一個人有好多方法,形容「坐得係度已經黑到無得再黑」!

換屆就做嘢?咁大仇口!

何超明承認有為王顯娣支付費用,但他指出,檢院一向有為非檢院人士支付費用的做法。何又反問,一個檢察長有無可能為下屬購買機票,並混入非檢院人員的開支費用,從中詐騙公帑?他批評控訴書列出他觸犯千多條罪行,但內容粗疏,根本是「殺紅了眼』,質疑使唔使「咁大仇口」、一換屆就做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