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查獲冒牌洋酒兩店負責人被捕

2017-01-07

【特訊】海關接獲舉報,指中區有店舖售賣冒牌洋酒,海關採取突擊巡查行動,在涉案店舖起出冒牌洋酒百多瓶,售價約三十萬澳門元。兩名店舖男性負責人被捕,由海關移送檢察院處理。

本月五日,澳門海關知識產權廳監檢處關員帶同品牌鑑定人,向目標店舖採取行動。在品牌權利人協助下,即場對該店舖所出售的洋酒作出鑑定,發現部分為冒牌產品,海關關員同時發現該店玻璃櫃內展示六瓶冒牌洋酒,根據資料追查出供貨地點,再於供貨地點查獲冒牌洋酒。經鑑定專家即場鑑定,是次行動中所查獲的「HENNESSY」、「MARTELL」及「LUIS XIII」合共一百七十四瓶洋酒,均為贗品。涉案店舖負責人一名姓楊,三十四歲,持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另一名負責人姓歐,五十九歲,持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兩人均為男性。

據初步調查,該批冒牌洋酒透過“水客"以螞蟻搬家形式帶入境,售價總值約三十萬澳門元。海關將以涉嫌違反第97/99/M號法令所核准之《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292條(將產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隱藏)所指之犯罪,以及第7/2005號法律修改第6/96/M號法律《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第28條第1款a)項(貨物欺詐)之犯罪,對涉案兩人作出檢舉,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有關人士同時涉嫌違反第7/2003號《對外貿易法》而須作出行政處理。

海關重申,售賣侵權物品是違法行為,海關一定全力打擊,希望業界切勿以身試法。海關同時呼籲市民,如發現有違法活動的資料,可向海關舉報,電話:2896 5001。

內地男子街頭兜售冒牌電話被捕

於本月五日下午,一名休班治安警員途經北京街近維景酒店時,遇到一名內地男子向他兜售兩部粉紅色外殼、標示有「IPHONE」的手提電話,休班警員發現該名男子形跡可疑,故即時通知警區派員協助,在該名男子身上發現共有兩部涉嫌侵權假冒手提電話,其後將疑人轉交海關知識產權廳跟進調查。

海關知識產權廳通知有關品牌權利人協助鑑定,經確認,兩部手提電話均為冒牌貨。涉案男子姓鄧,五十九歲,持中國護照,藉旅客身份來澳作案,海關將以第97/99/M號法令《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292條(將產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隱藏),以及第6/96/M號法律《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第28條第1款a)項(貨物欺詐)所指之犯罪,控告該名人士,並送交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