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司祭出廉署避談引薦門

2017-01-25

【本報訊】前檢察長何超明在庭審時指出,現任及前任行政法務司司長曾致電介紹親屬入職檢察院。昨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在立法會回答直選議員吳國昌的口頭質詢時,一開始便說:「關於涉及本人的個案,本人之前已向公眾作出公開說明和解釋,現時,廉政公署亦收到投訴。本人在這裡不方便、不應該就個案再發表任何言論。」

陳海帆說完以上的表述後,便介紹公務人員的招聘制度和領導及主管的任用。吳國昌追問時表示,陳海帆的回答是完全迴避問題。因為,他提出的部份問題是,如何規範高級官員之間「介紹」或「推薦」親友的行為,從以確保法律訂定的保護居民權益、平等、公正、無私等原則?行政長官有否就此對高官問責?

其後,直選議員高天賜提出口頭質詢,陳海帆的答案與回應吳國昌的非常相似,被高天賜批評:「妳沒有回覆任何問題。」他提出,就算廉政公署展開調查,政府都需要根據《澳門公職法律制度》開立卷宗調查,這是一貫的做法。為何前線公務員違規就立即開立卷宗,為何今次有特別對待?高官是否可以隻手遮天?何來公平公正?

高天賜引述報道指,檢察院內有十四個人員因為推薦而入職檢察院。他認為,被披露出來的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並追問陳海帆:有何措施避免將來再發生同類事件?高天賜提出,應該設立機制:要求官員申報利益,保障作出舉報違規的公務員。

又說相信政府不會迴避

陳海帆回應:「我相信政府亦都不會迴避,這件事亦都迴避不了。因為,在公開場合,大家都知道了。政府是完全沒有迴避的。」對於高天賜表示,廉政公署不就違反《澳門公職法律制度》展開調查,陳海帆回應,廉署除了調查貪污外,也有職權調查行政違法。並指出,各級官員有行為守則,以及違反義務的處罰,當然,所有制度都有檢討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