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0329號
2017年03月29日
星期三
特區公報
2017-03-29
前日出版的第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行政法規兩項、行政命令一項,以及多項批示及兩項立法會議決等,現簡介有關內容。
第8/2017號行政法規,二零一七年度醫療補貼計劃。補貼金額為澳門幣六百元,受益人最遲須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使用醫療券。
第9/2017號行政法規,訂定二零一六/二零一七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津貼的金額為澳門幣三千元,可與其他公共或私人實體所給予或已給予的其他資助同時兼收。
第55/2017號行政命令,修改九月二十八日第214/98/M號訓令(核准營業汽車或的士之新收費表)第二條。修改後規定,1)如營業汽車由氹仔往路環時,須繳附加費澳門幣兩元;如由澳門往路環,則須繳附加費五元。2)如乘客在澳門國際機場的士站乘搭的士,須繳附加費五元。3)如屬持特別准照之的士提供的即時電召服務,須繳電召費五元,只要接載乘客時未超過約定時間十分鐘;但如未經乘客同意派出非屬要求的車型接載,則無須繳付電召費。該行政命令自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第72/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與新康華汽車零件及服務有限公司訂立為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重型封路車”的合同。
第7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發行並流通以“雞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資標籤。
第21/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科技大學開設美術學碩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第22/2017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科技大學人文藝術學院開設美術學博士學位課程及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立法會:全體會議第4/2017號議決,通過二零一六年度立法會管理帳目及報告。
全體會議第5/2017號議決,通過二零一七財政年度立法會第一補充預算。
另外,今期特區公報亦印發了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公佈了第54/2017號行政命令,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三至二十五日行政長官休假期間,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臨時代理行政長官的職務。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