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多反對155米限高憂破壞景觀

2017-04-06

【本報訊】土地工務運輸局建議,偉龍馬路將建公屋的限高為一百五十五米。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胡玉沛指出,界乎七十八至九十米的大潭山行山徑、踏板健身徑、燒烤區等郊外設施的開揚景觀,將被公屋塔樓遮擋。他也提醒,現站在其中一段行山徑,只看到大潭山一號的後座,是一幅很大的「石屎牆」。

土地工務運輸局副局長張潤民回應,限高一百五十五米來自航行役權的要求,是法律上不能突破的高度。而且,下一步編製建築方案時,也需要遵守其他現行的「街影條例」、「消防條例」等。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陳德勝坦言,政府做任何事情都應該依法,但是,合法不一定是合情合理。

「政府提出公屋政策,我們是絕對支持的。但,是否一定要牢牢地綁在偉龍馬路?是否一定要興建九十米或一百五十米樓宇呢?」認同胡玉沛觀點的陳德勝表示,不是沒有市民反對在大潭山山腳興建高樓,而是有很多反對聲音,卻不獲政府理會。

「政府是否百分百、一定要在那裡興建公屋?若是,有否想過後果呢?往後,人們只有一個字:蠢。為何我們有這麼美好的步行山徑,卻被高樓遮擋呢?」陳德勝表示,本澳以往缺乏土地興建公屋,但是,現在已收回很多霸地、閒置地,新城 A 區的工程也如火如荼。

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鄭德華也表示,本澳的山景越來越被高樓遮擋,餘下的已經不多。從城市的整體景觀而言,應該考慮保護大潭山的景觀,若它被高樓破壞,將是不能恢復。所以,應該慎重考慮偉龍馬路的高層公屋計劃。常到大潭山的鄭德華覺得,那裡差不多是「最後的浪漫地方」。

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林倫偉贊成在馬龍馬路的地段興建公屋,但不能接受政府提出的限高。「若是一百五十五米,大潭山可能在兩座超高樓宇中間的隧道、盤地。這是一個不好的發展。」林倫偉表示,未必可以接受樓高降至九十米,因為,這也會遮擋大潭山的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