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已收回免考招人權限

2017-04-22

【本報訊】廉署報告先後揭發有部門繞過公職聘用程序聘用合同人員,因應此情況,行政長官崔世安表示,已批示收回免除開考招聘合同人員權限,以及在他餘下任期內不會再行使免除部門領導及主管的學歷及工作經驗要求的權力,同時透過內部批示,需要經行政長官批准方可採用包工合同,更好規範統一聘用。

議員關翠杏批評,前檢察長何超明一案披露了主要官員不受約束的聘用行為,廉署、審計署亦多次揭露政府部門濫用取得勞務方式聘用人員,以及沒按照公職法律聘用人員的個案,上述情況接連損害到特區政府形象及管治威信,打擊公務員士氣,增添市民對政府的不滿。但一直以來,當個案被揭露之後,有關部門通常會以檢討作為回應,只輕輕帶過,少有官員因而被問責,亦未見有主動交代改善方案,一陣批評過後,往往會不了了之,甚至一段時間後又故態復萌;社會一直質疑,到底官員問責是否存在?今後如何糾正這些不正之風?未來對違法違規的部門主管,尤其是主要官員有否監察和問責機制?會否針對廉署和審計署揭露的問題訂定法定的跟進機制,以確保問題能真正改善?

崔世安指,透過三項工作作更強監管,包括﹕一、已批示收回免除開考招聘合同人員權限。二、在他餘下任期內不會再行使免除部門領導及主管的學歷及工作經驗要求的權力。三、透過內部批示,需要經行政長官批准方可採用包工合同。

承認部門聘人管理意識不強存疏漏

崔世安認為,前檢察長案件揭發出主要官員任意聘用主管人員,以及有部門以取得勞務方式大量聘請人員,說明部門聘用人員管理方面意識不強,沒嚴格執行法律規定,存在疏漏。為了確保公職招聘的公平公正公開,政府會加強對公職聘用的監察,政府亦誠懇地接受社會輿論和廣大市民的監督,加強公職聘用程度透明度,受廉署、審計署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