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初審通過禮遇條例修正案 卸任正副領導人禮遇金降至8萬

2017-05-26

【香港中通社5月25日電】臺北消息:台灣“立法院”25日初審通過卸任領導人副領導人禮遇條例修正草案,卸任正副領導人每月禮遇金降為8萬元(新台幣,下同),不過相關條文仍被保留送交朝野協商。

綜合台媒報道,為推動年金改革,領導人蔡英文與副領導人陳建仁曾宣示,未來卸任禮遇金金額願比照一般公務員退休金,不超過所得上限。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吳秉叡、段宜康等28人提案,修正卸任領導人副領導人禮遇條例,認為禮遇金應下修為8萬元。“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當天初審通過此案,未來若完成三讀,卸任領導人、副領導人的禮遇金,將分別從每月25萬元及18萬元,一併調為8萬元。

不過由於中國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吳志揚質疑,設定8萬元門檻無所依據,經討論後,決議保留條文送交朝野協商。

值得關注的是,“立法院”24日也初審通過“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規定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的副領導人,每月退職所得不得超過卸任副領導人禮遇。由於目前只有前副領導人連戰按照該條例辦理退職,且每月可領取近26萬退休金,因此,“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的修正也被稱為“連戰條款”。若兩個修正草案均三讀通過,未來連戰每月最多只能領取8萬元。

另外,前領導人馬英九目前享有每月25萬元的卸任禮遇金,前副領導人吳敦義為18萬,未來卸任領導人副領導人禮遇條例通過後,也都僅能月領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