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0527號
2017年05月27日
星期六
市售粽子檢測未見異常
2017-05-27
【特訊】端午佳節在即,為保障市民食用安全,民政總署聯同衛生局、消費者委員會於本澳市面餐廳食肆、外賣店及超市等地點,共抽取三十件糉子樣本進行微生物學和化學檢驗,所有食品樣本的檢測結果均未見異常。
本次抽查的食品樣本包括傳統肉糉、素糉及梘水糉等共三十件,分別進行了微生物檢測包括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蠟樣芽胞桿菌,以及化學檢測包括硼砂或硼酸、蘇丹紅(僅限含蛋黃的樣本)。根據化驗結果顯示,所有樣本的微生物及化學檢測結果均未見異常。
為確保食品安全及消費者健康,當局提醒業界應向可靠的供應商選取貨源,拒絕購買來歷不明的食材;製作食品前須確保原材料之品質符合食用衛生及按工藝需要在合理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食品添加劑,而食品應置於合適的溫度及環境下展示,並妥善保護食品免受污染;保存食品銷售紀錄,以便在有需要時追查貨源;如對食品的衛生安全存疑,則不應購買及出售。
另一方面,市民應向信譽良好及衛生的店舖選購糉子;購買時應留意店舖的環境衛生情況、糉子是否妥善儲存;如購買預先包裝的糉子須仔細閱讀包裝上的標籤,並注意其保存限期、貯存方法、生產商等資料;不要購買來歷不明、過期、發出異味、包裹不妥當或外觀異常的糉子;購買糉子後應盡快進食,如非立即食用,應將糉子放置於攝氏五度以下的雪櫃內,並應謹記“上熟下生”的存放原則;進食前應將糉子徹底加熱至中心温度達攝氏七十五度或以上,並不應翻熱糉子超過一次;如糉子變壞、發出異味或發霉,便應棄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