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沒入逾32萬元 台2女攜帶超額新台幣出境

2017-07-06

【香港中通社7月5日電】台北消息:2名台灣女子5日在桃園機場準備搭機前往韓國旅遊,被員警查出攜帶新台幣共52萬多元,超帶新台幣逾32萬元,依法被全數沒入。這是台灣洗錢防制法6月28日修訂後,首宗超帶新台幣出入境被查獲沒入案。

綜合台媒報道,2名女子當天準備搭機前往韓國首爾,但在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安檢線通關時,被航空警察局安全檢查大隊發現皮包內有異,經過檢查,發現2人攜帶新台幣30萬元與22萬3000元,分別沒入20萬元及12萬3千元。

2人表示,不清楚出境新規定,自稱以前都是習慣帶1萬美元出境,這次未換美元直接帶新台幣出境,未料被沒入,相當懊惱。

海關表示,“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6月28日才修正施行,依法旅客出入境攜帶或貨物運送、快遞、郵寄總價值逾新台幣10萬元現鈔、總價值逾2萬元人民幣現鈔、總價值逾等值1萬美元外幣、香港或澳門發行的貨幣現鈔、總面額逾等值1萬美元的有價證券、總價值逾等值2萬美元的黃金,都應向海關申報。呼籲旅客先查詢法律規定,以免被查獲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