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灣豪園商業地規劃生變 擬改建酒店

2017-07-27

【本報訊】竹灣豪園第三街一百四一至一百六十一號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建議,該地段的用途是商業、餐廳及會所。然而,批租地土地業權人在法定收集意見期結束後 (七月二十一日,上星期),才遞交計劃書,要求修改用途為酒店。縱使,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昨午開會時才見到上述計劃書,卻陸陸續續表態認同。

不過,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區頌兒 (城市規劃學會副理事長) 表示,希望政府小心處理這個案。她指出,該地段現有建築物原是竹灣豪園這個別墅區、住宅區的配套 ── 會所。並問:如果,政府現在開先例,容許改變用途為酒店,其他屋苑的商業用地,是否也可同樣處理?

土地工務運輸局副局長張潤民指出,在法律上是很清晰,酒店用途和商業用途是不同的。若由商業用途改為酒店用途,絕對是「更改土地用途」。並說:「規劃部門絕對認同澳門需要適度多元,需要增加經濟型酒店。這是毫無疑問的。我們持支持、正面的態度。但是,我們要討論的是這個地段是否適合開設酒店。」

張潤民指出,竹灣豪園是別墅區,是整體規劃、開發、建設的小區,相關條款早已刊於一九九二年的《政府公報》。他表示,正如很多委員以往提出的,城市規劃應從整體片區去考量,不是針著於單幢。工務局是從片區規劃的完整去提出竹灣豪園的規劃條件圖草案。

收集意見期內沒提改用途居民大眾不知情

有委員昨午提出,該區居民未必反對把會所改為酒店。張潤民回應,在早前十五日意見收集期內,草案沒有提出改變用途,居民和公眾根本不知道該區將有酒店。就算是委員,都是昨天才知道業權人有意開設酒店。他也提醒,實際運作而言,酒店用途有別商業 (會所等) 用途。例如:酒店需要更頻繁的運輸往來。

退回重新公示改酒店用途再收集意見

最後,城市規劃委員會主席、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李燦烽表示,委員們較一致贊成改為酒店用途。並相信,無論是酒店或商業用途,不是法律的限制,應是規劃的選擇。他建議,把規劃條件圖草案退回工務局,把相關地段的用途修改酒店,然而,重新公示及收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