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擬禁止化妝品使用15種毒性植物萃取物

2017-08-17

【香港中通社8月16日電】臺北消息:台灣食藥署16日表示,近年國際間發現黃樟素、馬鞭草等特定植物萃取物恐刺激、傷害皮膚,明年7月1日起15種植物萃取成份將禁用於化妝品,違者可判囚。

據食藥署公佈的草案,明訂黃樟素、馬鞭草油、海芋、無花果葉萃取物等15種特定植物萃取物,將禁止用於化妝品中,原訂的實施日期從明年1月1日延後到7月1日。

食藥署醫粧組科長洪國登表示,這15種植物萃取物已有科學證據顯示對人體有毒性,恐刺激皮膚或傷害皮膚黏膜,很多都已遭歐盟、大陸禁用。

洪國登指出,15種禁用植物萃取物中有3種是指特定學名的植物,包括馬鞭草油、木香根油以及無花果葉萃取物,其餘植物無論什麼學名一律禁用。

洪國登也說明,此次預告禁用的成份因具有毒性,也沒有特別好的效果,過去幾乎沒有化妝品業者使用,若草案實施後,有化妝品含禁用成份,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5萬元新台幣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