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學校選舉宣傳 冇違法

2017-09-12

【本報訊】有網上討論平台近日刊出,多間學校透過學生通告,向其家長了解是否願意接收其子女所就讀學校所支持的第六屆立法會選舉候選組別訊息,以及公開支持組別的組號。傳媒向選管會查詢,此行為校方及相關組別是否構成違法?選管會主席唐曉峰表示,《選舉法》規定,除特定機關或部門要保持中立外,私人機構學校不受此規範,故有關行為不能定性為違法行為,校方應自判斷有關行為能否接受。

學校應推動公平公正選舉文化

網上討論平台上週有網民先後貼出,有學校透過家長通知,表明校方支持某一候選組別,雖然通告有讓家長選擇接收該組別選舉宣傳品與否,或選擇會否出席該組別到校內的選舉宣傳活動,有關行有否涉及違法? 唐曉峰表示,《選舉法》規定,除特定機關或部門要保持中立外,私人機及學校不受此規範,故有關行為不能定性為違法行為。他指,學校應推動公平、公正選舉文化,做好公民教育工作。校方應自行衡量有關行為能否接受。選管會了解後,校方沒有以脅迫方式要求家長配合投票意向,選管會亦暫時未收到相關投訴。

另外,傳媒向選管會問到,有候選組別向民署申請集會不被批准。唐曉峰指,民署考慮到有關場地已撥給選管會分配予各組候選人作選舉宣傳,若地點重複會對其他已獲分配場地組別造成擾亂,分配不公平,基於此而對有關集會申請作出否決。

候選人論壇受誹謗可向治安部門投訴

葡文傳媒又向選管會查詢,有參與組別在出席澳廣視所舉辦的各組辯論期間,遭其他組別人身攻擊,選管會會否作出處理?他指,候選組別出席相關媒體舉辦的辯論時,規則由此媒體(澳廣視)安排和提供指引,不等同於一的選舉宣傳活動,若候選人認為受到侮辱、誹謗,可向治安部門投訴。

選舉宣傳期進行了一半,出現網上抹黑、有候選人認為感到受人身攻擊,也有其中一組候選組別海報遭到破壞,唐曉峰認為,宣傳期至今整體情況正面,現時情況基本良好。

唐曉峰提醒冷靜期嚴禁宣傳

設於綜藝館的票站昨日起至週五暫時用作模擬票站,供選民了解當日投票流程。選管會昨早該票站,了解票站設置情況,唐曉峰並示範模擬投票。唐曉峰提醒,在選舉冷靜期(九月十六)及選舉日九月十七日),不能進行任何競選宣傳活動,不能穿着印有候選組別編號或標誌的衣服或以相關物品向公眾展示。違反上述行為均構成刑事犯罪,一經定罪將面臨監禁及留有案底。選管亦會密切關注天氣情況,並已備有預案應對。

劃票間頂部增布簾提高保密性

他又提醒選民,只可以在選票中的一個方格內蓋章,倘若選票上出現超過一個蓋章,或在已退選的組別的所屬方格上蓋章,皆被視為廢票。若選民的身份證遺失或損毀以致無法投票,於選舉日當天往身份證明局辦理身份核實手續後,便可到所屬票站投票。他續指,劃票間內不會有任何錄音錄影設備,本屆亦在劃票間頂部增設布簾遮蓋,提高投票保密性。選民在票站內嚴禁使用手提電話及其他錄音、錄影等設備,亦不能拍攝選票;在投票站一百公尺範圍內,不能向他人透露其投票意向,其他人亦不能要求選民透露其投票意向;違反上述行為均構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