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1011號
2017年10月11日
星期三
建築廢料徵費擬短時間內實施
2017-10-11
【本報訊】離島社諮會引述環保局官員稱,包含建築廢料徵費在內的《澳門建築廢料管理制度》已進入立法程序,將於短時間內推行。當中的徵費價錢維持諮詢時的下限,已分類處理的每噸收三十元,未分類處理的就一百三十元。
環保局一五年就《澳門建築廢料管理制度》底公開諮詢,到今年二月公布諮詢總結報告,稱社會普遍支持諮詢文本的建議方向,包括有關建築廢料堆填區收費計劃,會結合本澳實際情況跟進後續立法工作。
環保局環保基建管理中心主任陳國浩及環境污染控制廳高級技術員楊奕然昨到離島社諮會,介紹垃圾焚化中心和堆填區承載力及未來發展規劃等。
委會副召集人施妮娜和委員辜文達會後總結說,堆填區接近飽和狀態,當局已採取一系列措施應對,其中之一是推行建築廢料管理制度,引入徵費制度以減少運往堆填區的垃圾量,並體現源頭減廢、用者自付原則。
諮詢方案是提出分兩級收費,一是混有雜物的惰性拆建物料,以及海泥、塘泥、瀝青等非惰性拆建物料,每噸收費不少於一百三十元;二是已妥善分類的砂土、石塊、混凝土塊等惰性拆建物料,每噸收費不少於三十元。
環保局現初步建議是基本維持有關取態,已分類的建築廢料徵收每噸三十元,沒分類的收一百三十元。會上官員透露,有關制度已進入立法程序中,料會於短時間內推出。
延長堆填區使用多三至五年
其他措施包括加大宣傳教育、加大廚餘回收處理、擴大環保FUN推廣活動等,該局相信,這些措施可減少要堆填的垃圾量,延長堆填區的使用壽命多三至五年。
焚化中心擴建預二○年局部投運
另正規劃設計做第三期擴建的焚化中心,預計可於二○二○局部投運、二一年完工,屆時日處理量由現時一千七百二十八噸提升至三千噸,信可應付未來十至十五年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