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1106號
2017年11月06日
星期一
修改勞工法論壇 勞資雙方繼續駁火
2017-11-06
【本報訊】修改勞動關係法及制訂非全職工作制度諮詢期將於十一月八日結束,勞資雙方對於諮詢重點,包括﹕增加十四日無薪婦女產假、男士有薪侍產假、十日強制假期中三日可於非強制公眾假期作補放等,仍未有共識。中小企總商會副會長李國輝認為,條文加重資方負擔,尤其是中小企。表示不抗拒十四日無薪產假及侍產假,但希望勞資雙方有商量。工聯權益委員會副主任蔡錦富希望,能逐步提升有薪產假。
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日邀請勞工局副局長吳惠孄、中小企總商會副會長李國輝、工聯權益委員會副主任蔡錦富、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助理教授陳建新,就修改勞動關係法及制訂非全職工作制度諮詢內容發表意見。
對諮詢中建議增十四日無薪婦女產假、男士有薪侍產假,李國輝表示,不抗拒此,但希望勞資雙方有商量。不希望勞方界團體無止境的提出增加,這會加重資方負擔,尤其是中小企,繼而影響本澳產業結構。希望勞資雙方協商,取得中間共識。又建議,可以要求大企業在制定員工合約時,作出相關規定,無需整體修定,令法律條文欠彈性。
蔡錦富反斥,勞方處於弱勢,沒有可與資方相討的餘地。相對其他地區,本澳目前五十六日有薪產假相對較低,諮詢文本提出增十四日無薪產假,未感到滿意。希望未來可實行九十日有薪產假。為減低對中小企的沖擊,建議逐年調升有薪產假的日數,建議法案修改後首年,先實施六十日有薪產假,其後每年遞增十日,至最終實行九十日有薪產假。陳建新也認同,以勞資雙方協商、逐步提升的方法,較有利法律修改和推行。
另蔡錦富指出,強制假期有其意義,不認同諮詢文本中,僱主可與僱員協商將其中三日調至非強制有薪假作補償。有自稱在北區經營茶餐廳的女士於論壇上表示,不少食肆為免在強制假期營業而要為員工作出工資及假日補償,加重經營成本,故選擇休息,對市民及遊客造成不便,故認同十日強制假期其中三日調至其他公眾假期作補償的做法,認為可增加靈活性。蔡錦富又批評,非全職工作僱員的保障相比舊法倒退,例如僱主無需為非全職僱員供社保。
吳惠孄,至今收到約三百份諮詢意見,主要集中關注增十四日無薪婦女產假、男士有薪侍產假、非全職工作的福利等。重申諮詢文本的建議都是開放性問題,政府最後會綜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