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1106號
2017年11月06日
星期一
交總:勞動修法須體現進步性 非全職規定不接
2017-11-06
【特訊】日前,澳門交通運輸業總工會(交總)舉行“《勞動關係法》及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修法意見收集會,並就與行業有關的條文提出意見和建議。
會議由交總理事長趙步雲主持,他指出《勞動關係法》實施多年,部分條文未能配合社會發展需要。作為僱員團體,工聯總會和屬下工會、機構必定在修法的過程中,盡力爭取廣大僱員的合理權益。與會者為交通運輸行業各工種的僱員代表,會上紛紛表達了收集各自範疇內的僱員較多或較常反映的意見和建議,主要有:
1. 支持設立5天男士有薪侍產假。
2. 希望增加14日有薪產假,並期望未來逐步增加至98日有薪產假,與國際接軌。
3. 反對強制性假期十揀三方案,認為弱勢僱員難以平等地與資方協議。十日的強制性假期均是澳門重要節日,如被改為公眾假日休息,被代替的強制性假日視為正常工作日,僱主無須給予額外的報酬和補休,是對僱員權益的侵害。
4. 不接受今次制定的非全職工作制度。現時不論工時長短均受《勞動關係法》保障,政府構思的非全職工作制度沒有任何保障,也沒有訂立非全職僱員維權的方法,明顯是一種大倒退。
會上,業界還關注65歲強制收回客車牌照後,司機的退休保障的問題。同時強烈表示,修訂後的《勞動關係法》,條例準則不能低於現行法例。而從長遠來看,為保障職業司機最低的權益標準及吸引年輕一代入行,政府在政策制定上必須完善本地職業司機退休福利制度、持續優化行業就業環境和開發善用行業人力資源,強烈反對輸入外僱司機及打擊違規者,力保本地職業司機的就業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