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1106號

2017年11月06日

星期一

社會望進一步規管網購食品和自家製食品

2017-11-06

社交媒體和手機通訊軟件發達,近年多了不少透過社交平台、手機應用程式作為食品銷售途徑,例如FACEBOOK代購海外食品,日本、台灣零食、糕點、預先包裝飲品,由於不受地域、時間限制及具便捷性,日漸受到消費者,特別是受年青人歡迎。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或網站、社交平台團購外地水果、本地商號自家製養生湯水、燉品等。消費者不要以為,預先包裝食品的食物風險低,可以放心進食。運輸及存放過程一旦出錯,食物風險一樣高。

以台灣或日本糕點為例,食用日期一般由幾日至一週,部份需要冷藏,在運送和貯存過程中,溫度和濕度的變化,會令食物滋生細菌,危機四伏。民署自去年起,要求網購食品商號進行登記,食安中心已針對網上銷售食品進行抽樣檢驗,並對設置實體店鋪交收的商戶進行衛生巡査,安排專責人員持續網上監察,瀏覽相關店舖網頁及社交媒體帳號,評估並記錄不同網購食品的銷售情況,包括:商品的類別及供應狀況等;留意消費者對商品的意見反饋,一旦,網購店涉及食安問題,將按《食品安全法》採取預防及控制措施,包括:勒令停售,公開經營資料等,若涉嫌違反食安法中生產經營有害食品罪,將以檢舉方式轉交檢察院進行跟進,負最高徒刑五年。

影響食品安全的成因非常多,包括:貨源,配製,包裝,貯存,運送買家收貨後如何處理,以及售後聯絡方式等,稍一不慎雙方權益都會受損。買賣前,雙方均要意識到當中潛在的風險,就產品的食用安全資訊作溝通。特別一些生冷及即食食品的安全風險相對較高,選購相關食品應對其貨源,配製,貯存及運送條件要有更嚴格要求。而水産刺身更應具備合格的產地來源證明。

而標榜自家製的食品,由於沒有食品標籤,可能無牌經營,食材的衛生,有否使用食品添加劑,無從得知。

過去,有不少社會意見提出規管好網購食品,包括注意所代購的海外食品是否符合本澳的食品安全、例如食品添加劑的應用,食品源頭追索,一旦發生食安問題時,如何回收有關食品等。

民署自去年起,要求網購食品商號進行登記。「食品業界登記計劃」已登記網上店至今有二百一十間。消費者選購前,亦要提高食安意識,注意食品保質期及保存狀況。

另外,一些自家製食品,例如湯水,沒有列明成份、食材份量等,生產或製作過程衛生狀況、人員有否專業的食安知識、食品保質期等,都未必能在所出售的食品中清晰顯示,存在一定食安風險。社會有意見提出,應嚴格規管網上出售的自家製食品,一旦發現違規經者需要取締,必需為已領取具售賣食品資格牌照的實體店,更好保障消費者。

社會另有意見希望,不論本地或鄰近地區發生食安問題,食安中心都應主動發布訊息,包括該類食品有否流入市面、存貨量及是否已作出抽查,下架或回收情況,尤其希望,科學說明每人每日食用劑量上限等,增加主動性和訊息發布,增加透明度,減低居民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