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1201號
2017年12月01日
星期五
香港富商在台遭綁架案 二審判幕後主嫌12年半
2017-12-01
【香港中通社11月30日電】 台北消息:備受矚目的香港富商黃煜坤在台灣遭綁架案30日二審宣判,涉案的幕後主嫌甘俊松仍依擄人勒贖罪被判處12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這起綁架案緣於,香港東方明珠集團主席黃煜坤申請來台就醫,2015年9月20日在新北市新店區遭擄失蹤,黃的家人在10月15日接獲歹徒勒贖港幣7000萬元的電子郵件、影片。
台檢警歷時一個多月偵辦,於同年10月底逮捕主嫌蔡文力等多名嫌犯,並攻堅在雲林縣口湖鄉的空屋,救出遭軟禁38天的黃煜坤。檢警另外查出,這起綁架案幕後主嫌甘俊松涉嫌教唆蔡文力等人犯案,但甘嫌案發前已藏匿境外,去年11月台刑事局透過合作,循線在菲律賓逮捕甘嫌並遣送回台。
涉案的蔡文力等嫌犯已於今年6月間遭判刑定讞。甘俊松今年7月一審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12年6個月徒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甘俊松在台策劃綁架工作後即前往菲律賓在幕後指示,並負責海外取款及與黃煜坤家屬聯繫等事宜,擄人勒贖罪證明確且無悔意,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仍判處甘嫌12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