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銀行因防制洗錢制度缺失 遭美方罰款2900萬美元

2018-01-19

【中新社台北1月18日電】台灣兆豐金控旗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18日發佈新聞稿稱,由於美國紐約分行、芝加哥分行及矽谷分行在防制洗錢制度等未達當地標準,日前被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FED)罰款2900萬美元。

兆豐銀行還被要求提交改善計劃,並委任獨立第三方機構就紐約分行2015年1至6月間的美元清算交易進行檢視及回溯調查。

這是2016年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防制洗錢制度等缺失遭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罰款1.8億美元後,該銀行再度遭美方罰款。

綜合中央社、聯合新聞網等台媒報道,兆豐金控總經理楊豊彥18日表示,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及地方監理機構有權對銀行同一時期的缺失分別進行處分,兆豐銀行此次遭罰並非紐約分行事件後出現新的缺失。

據悉,2016年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遭罰後,美國聯邦儲備銀行(FRB)同年也對兆豐銀行在美國的4家分行進行金融檢查。

兆豐銀行18日稱,2016年受罰以來,已投入超過10億元新台幣進行改善,包括改組董事會、全面檢討防制洗錢制度等,但難以在短期內完成。對此次再度遭罰引發社會關注深感抱歉,將持續執行改善計劃。

得知兆豐銀行被罰後,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新聞稿稱,美方此次給予兆豐銀行改善期限為今年第一季度,如有必要,“金管會”將對兆豐銀行在美國相關分行的改善情形再進行金融檢查,並依檢查結果處理。

據悉,兆豐銀行紐約分行2016年遭美方處罰後,台“金管會”于同年對兆豐銀行開罰1000萬元新台幣,並要求解除總經理等多人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