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暴亂案開審 6人被控暴動等罪

2018-01-19

【香港中通社1月18日電】(記者 江陽) 香港旺角前年2月發生暴亂,梁天琦等6人被控“暴動”等罪名,案件18日上午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審,預計審訊80天。案件將押後至下周一(22日)再開庭。

法庭當日頒令,禁止以任何形式發佈在未抽籤陪審團前進行的聆訊,直至法庭另有命令為止。但被告的控罪或其概要、被告姓名年齡和職業、法官及律師的名稱、保釋安排等事項不在此限。

控罪指,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黃家駒及林倫慶6名被告於2016年2月8日至9日,分別在旺角砵蘭街、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參與暴動及非法集結等,部分被告被指控當時襲擊正執行職務的警員。

其中,梁天琦被控4項罪名,包括一項“煽惑暴動”罪、一項“襲警”罪及兩項“暴動”罪,是本案涉及最多控罪的被告。其餘5名被告,則涉及“暴動”、“非法集結”和“襲警”等罪。

原來同案的另外2名被告黃台仰和李東昇,早前未按保釋要求到警署報到及未如期到法庭應訊。香港高等法院去年12月已向兩人發出拘捕令,兩人的案件將與另外6名被告分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