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財經委:適時推動審議通過證券法修訂草案

2018-03-13

【中新社北京3月12日電】 (記者 胡韵)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烏日圖12日在北京表示,將適時推動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證券法修訂草案。

當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就“人大立法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烏日圖在記者會上作上述表示。

烏日圖指出,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股票發行註册制改革是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做出的一個重要決定。根據十二屆全國人大的立法規劃,全國人大財經委從2013年啟動了證券法的修改,在2015年4月已經提請了常委會進行了初審。

“在這部法律的立法調研和審議中,各個方面對實行股票發行註册制的改革方向是一致贊同的,但是對何時推出這項改革是有不同意見和看法的。”烏日圖表示,2015年,中國股市發生了異常的波動,這時推出股票發行註册制改革顯然是不合時宜的。為了積極穩妥地推進這項改革,國務院提出在證券法修改完成之前,先行探索這項改革,因此在2015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册制改革中調整適用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授權期限為兩年。

烏日圖介紹,今年2月,受國務院委託,中國證監會主席劉士余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匯報了股票發行註册制改革情況。同時劉士余也指出,目前在資本市場發展中,還存在著不少與實行股票發行註册制改革不相適應的方面,需要進一步探索和完善。

“根據這樣的提議建議要延長授權的實施期限。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決定將授權期限延長到2020年2月29日。”烏日圖說,當然,股票發行註册制改革祗是我們證券法修改的重點內容之一,除了這項改革之外,還有涉及到比如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建設、證券市場的監管、投資者的權益保護等方方面面的重要內容。

2017年4月,證券法修訂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了第二次審議。烏日圖說,下一步我們將密切關注股票發行註册制改革法律授權實施的情況,及時總結經驗,適時推動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證券法修訂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