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佔領立法機構 黃國昌等22人二審仍無罪

2018-03-14

【香港中通社3月13日電】台北消息:台灣“太陽花學運”佔領“立法院”一案,台北地院去年的一審判決立委黃國昌、學運頭目林飛帆等22人無罪。台灣高等法院13日二審,仍判22人無罪。

案件源於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等人帶領近400名學生佔領議場,展開為期24天的學運;期間發生“立法院”正門前滋擾案,及對執行驅離警員妨害公務、拆下銜牌等。檢方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等罪起訴22人。

該案去年由台北地院審理,以黃國昌等22人行為符合“公民不服從”概念7要件,對全數被告做出無罪宣判。案經上訴,合議庭宣判時表示,抗議過程雖有拉扯,但認為民眾陳抗並未主動攻擊警方,過程中民眾或有與員警推擠衝撞,但沒有人持器械攻擊,也沒有嚴重流血衝突。

依台灣有關法律規定,一、二審皆無罪的案件,只有在判決適用法令牴觸“憲法”、違背“司法院”解釋或違背判例時才能上訴。因此,全案幾已確定。此外,由“太陽花學運”期間衍生出的另外兩起司法官司,分別是“三二三攻佔行政院”,依侵入住宅、毀損與煽惑他人犯罪等罪起訴學生魏揚等132人;“四一一路過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起訴學生洪崇晏等4人。

其中,“四一一”案,洪崇晏、陶漢無罪,另兩人因妨害公務均遭判拘役,其中一人緩刑,全案確定;“三二三”案仍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