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315號
2018年03月15日
星期四
集會示威法交警方負責 戴祖義:無損公民權利
2018-03-15
【本報訊】政府日前突宣布修改《集會權及示威權法》,日後改告知治安警而毋須再找民署,惹起收緊集會示威的疑慮。民署管委會主席戴祖義為修法背書,強調此舉讓程序更為方便、順暢,相信也不會濫權去拒絕,相關公民權利並不會因此受損,外界對此實有所誤解。
戴祖義表示,修法是讓集會示威的告知程序更為方便,因現時告知民署後,民署也要通知警方,故改成直接告知警方,可減省兩部門間的文件往來,令集會示威的知會過程更順暢。
信警方不會濫用拒絕權
該法規定有關部門可拒絕集會示威。戴祖義說,他們過去主要從安全、時段及整體公眾利益三方面去考量,很少會作出拒絕,相信日後由警方考慮,仍會依法辦事,繼續按平常的去審批。所以,市民的集會示威權是沒有受到損害的。
就集會示威要佔用公共地方,而民署屬公共地方管理部門,告知民署更為適宜,戴祖義認為,這是兩回事,各不相干,因集會示威是公民權,任何人都可以行使,而民署管公共地方租借權,「你嚟租借我未必租借你,因為呢個係我嘅權」。
「所以係通知書嘅問題,交畀我哋定交畀警察,我覺得問題唔係太大,可能大家係呢方面誤解咗。」戴祖義說,過去集會示威的具體細節事宜,如遊行路線調整等,都由警方而非民署主導,故改直接通知警方就可一次過處理。
未來若有活動的租借與集會示威是同一公共地方怎辦?戴祖義稱,雖然日後警方收到告知後不會通知民署,但民署也會將日常公共地方使用情況交予警方,而且過去法院已指出,兩者可共用同一地方,只要不構成意外即可。
市政署會增回社區文康工作
另就未來市政署的工作,戴祖義提及,雖然未來會加回文康的部份,但「有啲嘢出咗去唔會返轉頭」,諸如節慶活動等不會拿回來辦,會做社區的文康平台,如復辦一些文藝相關興趣班,總之就是不會重疊,是互補去做。
戴祖義又指,已啟用的新水上街市大樓原規劃兩層作社區活動設施樓層,但因空間過大,故將之縮減至一層半,相信已足夠使用,而騰出地方會做部門辦公,包括留作未來市政署的諮詢委員會的辦公地點。
此外,被問及黑沙海灘現黑色異物一事,戴稱,還在了解中,主要由海水局方面處理,若有需要可協助加強清潔和化驗有關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