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403號
2018年04月03日
星期二
修集會法事不關己?周庭希提醒不珍惜權利將來悔恨遲
2018-04-03
【本報訊】社運人士周庭希指出,政府收窄公民行使權利的空間已成趨勢,今天向立法會引介修改集會、示威的法律,讓警方獨攬針對集會、示威的權力,只是冰山一角。他提醒,市民現在可能覺得事不關己,然而,將來有需要集會、示威卻受到警方限制時便「知味道」,可惜已經太遲。
政府突然提出修改法律 ────《集會權及示威權》。若是獲得通過,集會、示威發起人不再向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繳交書面告知,而是向治安警察局局長。政府宣稱,修法是為了提高執行效率。社運人士周庭希認為,在監控居民、限制自由方面,的確是提高執行效率。
周庭希認為,今次修法絕不是單純的技術問題。按照現行的《集會權及示威權》,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決定集會、示威是否合法,可對舉行的時間、空間作出限制,屬於政治性質;治安警察局則基於公共秩序及安寧才作出限制。這原是兩個部門、兩個級數的決定和限制,將因今次修法轉給一個治安部門獨攬全部權力。
「無論警方怎樣濫權,居民都無法有效制衡。而且,警方不透明,居民無法監察。」周庭希認為,近年,不只警方介入政治,司法系統亦不把居民的自由放在重要的位置,甚至,曾經提及應該修法。他也相信,如同橡皮圖章的立法會將會通過修訂《集會權及示威權》。
近年,周庭希多次對警方限制集會、示威提出司法上訴。他坦言,收窄公民行使權利的空間已成趨勢,今次修法只是冰山一角。就算不修法,政府都有千奇百怪的手段壓縮集會、示威。例如:二零一四年,一萬名反離補市民在立法會外集會的草地,現已變成工地。二零一三年,終審法院裁定可以舉行集會的西望洋山公園,尤其在敏感日子,當局均以維修之名關閉。
去年九月前往英國進修的周庭希近日回澳,令他感到詫異的是,遊行常用的路線都安裝很多「天眼」,市民有可能因此而不示威。他也提醒,市民現在可能覺得修法不關自己事,不珍惜僅有的權利保障。將來受到警方限制時便「知味道」,但是已經太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