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423號
2018年04月23日
星期一
錄音錄影將是的士司機護身符
2018-04-23
【本報訊】對於「的士法案」加大執法和加重處罰,有意見認為,警方一定有誤判和冤枉,而且,現行申訴機制不相信司機,所以,不止要增設第三方的上訴機制,不只要強制錄音,也要強制錄影,這是司機將來的「護身符」。也有意見提醒,政府只向公司發出的士牌照,很大機會出現壟斷。
交局治安警沒派員出席論壇
立法會上週一般性通過「的士法案」。法案訂明,當交通事務局監察人員及治安警察局警務人員遇上的士司機違法,便可執行職務,俗稱「放蛇」。法案也提出,的士車廂內強制錄音。昨早,澳廣視節目「澳門論壇」討論「的士法案」,不過,交通事務局和治安警察局均沒有應邀派員出席。
交通諮詢委員會凌世威表示,現時的檢控需要搜證、聽證等程序,將來改為即時票控,應有完善機制,讓誤判和冤枉可以上訴。他補充,相信警方的執法和判斷能力,但覺得一定有誤判和冤枉。的士司機互助會理事長郭良順指出,在現行的申訴機制內,被檢控司機的敗訴機會是八成,因為,在司機無法舉證下,申訴過程又偏向相信乘客,不相信司機,所以,應該增設第三方上訴機制。
律師何金明也表示,「的士法案」的申訴機制與現行的一樣。不過,他強調,行政當局的檢控很多時被推定為公平、公正。除非被檢控的人有一定法律認知和取證能力,否則,較難推翻。至於,是否在現行申訴機制外增設上訴機制,要由立法會詳細討論。
關於在的士車廂內強制錄音,民建聯副主席陳德勝不太認同,其中一個原因是乘客不再方便在的士接聽私人電話。郭良順則提示,私人電話都會被截聽的,不只不要在的士內講秘密,最好是面對面。凌世威與郭良順認為,不只要強制錄音,也要強制錄影。凌世威坦言,以往,錄音錄影具爭議,但是,法案實施後,錄音錄影將是司機的「護身符」。
另外,法案建議將來只向公司發出的士牌,不向個人發牌。陳德勝不認同政府不容許個人競投的士牌。「不要人人都去打工,要讓人可以有自己的事業。司機投得的士牌及駕駛維生是他們的事業,可以養妻活兒,可以貢獻社會。為何要禁止呢?」陳德勝認為,只向公司發牌,很大機會出現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