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424號
2018年04月24日
星期二
吳國昌提議投得攤位者需親自經營
2018-04-24
【本報訊】議員吳國昌表示,街市的挑戰不只來自超市,也來自鄰近地區的街市,問題在於來澳貨品的批發價高。民署應從開拓更多貨品來澳的渠道,令批發價下降,而且,未來的管理手段不應改變街市的固有經營模式。他也提醒,《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諮詢文本提出的管理手段有利集團式經營,並提出,不應容許投得攤位者無需親自經營。
政府現正就《公共街市管理制度法》及《小販管理制度法》(http://bit.ly/2qIqWaP) 進行公開諮詢。諮詢方案給公眾的印象是把街市攤位的營運推向超市的模式,甚至為集團或公司進駐鋪路。早前,民署官員更揚言,現已不是攤販與攤販之間的競爭,而是攤販與街市外的市場,包括超市的競爭。直選議員吳國昌斷言,街市不應朝著超市的方向發展。
不應干預攤販休息
對於諮詢方案列出街市攤位沒有營業的日數上限等管理手段,吳國昌認為,民署沒有理會街市的傳統經營特色。例如:街市有其運作的節奏,攤販會選擇在人流多、商機多的日子、時段經營,其他時間休息,這與超市極之不同。還有,由於不是由集團取得大量攤位,個體經營的攤販之間存在自由競爭機制 ── 若攤販休息不只自己少賺,旁邊營業的可以賺得更多,看不到需要外來干預。
民署在諮詢文本又建議引入具競爭的進場機制,例如:競投者須提供經營計劃書,但是,投得攤位後無需親身經營。吳國昌認為,應該把親身經營作為競投的條件,否則,可能有空間讓集團或公司介入街市的營運而淘汰個體戶。關於提供計劃書,這可以是惡性的關卡。然而,若配套完善,例如:將來的市政機構向有意競爭者提供充足的資訊等,可以把壞事變為好事。
不要改變街市固有經營模式
吳國昌表示,本澳街市面對的困難確實很大,其挑戰不獨來自集團經營的超市,另一強大的對手是鄰近地區的街市,因為,那裡售買的貨品價格更低,本澳售買的貨品批發價卻因壟斷而被抬高。他認為,民署不應透過各式各樣的管理細節去改變街市固有的經營模式,反應透過增加來貨渠道令批發價下降。並提醒,街市經營模式被改變得貼近超市而失去特色的話,將會更難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