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公報

2018-04-24

昨日出版的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多項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5/2018號行政法規,修改《無線電服務牌照費及罰款總表》中的編號1567、1569、1571、1575、1615、1805及1815的內容,自二零一八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第64/2018號行政命令,行政長官將若干權力授予經濟財政司司長,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愛沙尼亞共和國金融情報組織簽署關於打擊清洗黑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情報交換的諒解備忘錄。

第65/2018號行政命令,核准「訂閱及刊登《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收費表」,並附於該行政命令且為其組成部分,自二零一八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第46/2018號及47/2018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在澳門城市大學開設金融學博士、碩士學位課程(中文學制)及核准該課程的學習計劃。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