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旅館不除 社區危機長存 小業主代表贈錦旗讚官方執法效率

2018-05-21

【特訊】自《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立法後,旅遊局聯合警方進行多次巡查行動,查封多個用作非法旅館的單位,可惜由於法律没能成功執罰經營者,非法旅館的問題始終禁而不絕,嚴重影響社區治安、衛生和消防環境。雖然法律無法完全遏止非法旅館的經營,但有關執法部門為了守護和淨化社區,在打擊非法旅館的工作上盡心盡力。

從源頭打擊非法旅館經營者

日前陳德勝、宋碧琪聯同怡珍閣、南城大廈以及國際中心一眾業主會代表分别到第三警務警司處、旅遊局、司法警察局致送錦旗,表揚和肯定有關部門的工作,期望他們在法律未作完善修改下,繼續加強打擊非法旅館。小業主代表獲治安警察局的陳國祿警司,旅遊局文綺華局長和旅遊局監察處梁寶祿處長,司法警察局薛仲明局長和杜淑森副局長及一眾主管人員分別接待。

長期關注非法旅館的業主代表陳德勝表示,非法旅館困擾社區多年,不但對大廈的衛生、消防和治安產生極大隱患,非法旅館藏污納垢,兇殺、販毒、吸毒、控制賣淫、非法禁錮、非法藏械都曾發生在非法旅館,在社區治安層面上帶來極大的不穩定因素,非法旅館不除,社區危機長存,對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都造成威脅。他認為《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存在漏洞,民事處罰無法有效遏制非法旅館的經營,他促請政府修法,將經營非法旅館列為刑事罪行,允許警方直接執法,應對形勢越加複雜危險的非法旅館,同時填補法律漏洞,對經營者起相應阻嚇力。他又強調,打擊非法旅館需要多方配合才能成功,政府各單位有其職責外,大廈業主會及管理公司需要自覺做好第一道防線的工作,期望政府與民間力量結合起來,從源頭打擊非法旅館經營者。

非法旅館恐成反恐工作漏洞

他在拜訪司法警察局時特別提到,全球受恐襲陰霾籠罩,國家出台《國家安全法》加強防範和處置恐怖主義活動,為配合《國家安全法》和預防恐怖主義犯罪,近日政府提出有意修改《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規定酒店要登記入住旅客資料,並於入住和離開的二十四小時內通報出入境當局,他贊成修法方向以加強防範風險,但他認為非法旅館的存在會成為反恐工作的漏洞,容易成為犯罪人士和恐怖分子的藏身之所,未必能有效監控流動人口的情況,因為他認為政府必須要重視非法旅館的問題,才能建立有效的反恐安全網。

有業主會代表讚揚警方及旅遊局的執法效率,通過多渠道的大廈宣傳工作增強居民的安全意識,他又認為大廈裝設“天眼”的閉路電視攝錄監察系統有助打擊經營者,加大阻嚇力度,同時又能方便警方取證,因此他建議政府可以建立與社區的聯網系統,允許將大廈的“天眼”系統直接與部門聯網,實現重點信息對接,監控系統融合,全面提升社區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