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嬰案 生母被捕

2018-05-30

【本報訊】司警偵破日前在台山巴波沙大馬路一商業中心大堂發現的棄嬰案,拘捕棄嬰的親生母親。查為該女子因婚外情誕下嬰兒,要求男方每年支付廿四萬元撫養費不果,遂狠心棄嬰。

港女與澳漢搞婚外情誕嬰

被捕女子姓梁、廿七歲、香港人、已婚。案情指,梁於數年前與本澳一名六十歲單身男子搞婚外情,並於去年九月誕下一名男嬰,「一家三口」於去年十月至今年五月一同在本澳生活。

索撫養費談不攏狠心棄嬰

本月中,二人開始為嬰兒的撫養問題發生爭拗,梁向男方要求每年廿四萬撫養費,雙方無法達成協議。梁一怒之下拋低嬰兒給男方,一走了之。男方因無力照顧嬰兒,只好將之帶到珠海,交給梁的妹妹暫時照顧。

本月廿五日,梁又再次與男方談撫養問題,同樣談不攏,梁又一走了之,男方沒有辦法之下,又將嬰兒帶返澳門,交給梁的姐姐暫代照顧。

本月廿六日傍晚,梁到姐姐家中,推走嬰兒,將之推到巴波沙大馬路一商業中心大堂,然後棄下嬰兒離去。期間,梁曾致電男方,欲通知他嬰兒目前所處位置,但未能找到對方,梁於是致電男方的朋友代為轉告他。最後,嬰兒由途人發現報警。

前日下午,梁經關閘入境時,被警方截獲。梁承認遺棄嬰兒,被控遺棄罪名,移送檢察院偵辦。